七旬夫妇驾三无“老头乐”闯红灯撞车索赔70万 法院判赔36万引争议 近日,一起涉老年代步车的交通事故索赔案引发全网热议。一对七旬夫妇驾驶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电动“老头乐”,无视交通信号灯闯红灯通行,与路口正常行驶的女司机驾驶的轿车发生剧烈碰撞,事故导致夫妇二人多处骨折、构成伤残。事后,夫妇方将轿车女司机起诉至法院,提出超70万元的巨额索赔,法院经审理最终判决女司机一方赔付36万元,这一结果让无过错方女司机倍感委屈,直言“闯红灯的是他们,我也在事故中受伤,凭什么要我赔钱?难道交通违法的弱者就该被偏袒?” 本案的核心争议点,正是大众对交通事故无过错赔偿责任的认知盲区。涉事“老头乐”属于非标电动四轮车,未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却具备机动车的行驶速度与体积,七旬夫妇驾驶该车闯红灯,是引发本次事故的主要甚至全部过错方。而轿车女司机经交警核查,确属绿灯正常通行,无超速、违规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在事故中无明显过错。 法院最终判令无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非“谁弱谁有理”的和稀泥式判决,而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判决中的36万元赔偿金,大概率是在交强险无责赔付限额先行赔付后,结合商业险与事故实际损失,按法定无责赔偿比例核算的结果,并非认定女司机存在事故责任。 这起案件也再次暴露了“老头乐”上路的多重隐患。此类非标代步车大多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无碰撞防护、制动性能差,且驾驶人无需考取驾照、无需投保保险,一旦发生事故,自身伤亡风险极高,也会让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方无端承担赔偿压力。七旬夫妇无视交规闯红灯,既是对自身生命安全的不负责,也给他人带来了财产与精神损失。 女司机的委屈道出了无数车主的心声:交通违法者不该因年龄、伤情获得法外优待,法律的无责赔偿条款是风险兜底,而非违法者的索赔依仗。相关部门也应加大对“三无”老年代步车的整治力度,规范上路标准与驾驶资质,从源头减少此类“违规上路、违法酿祸、无责方买单”的争议事故。 法律守护公平,而非纵容违规,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始终以交通违法行为为核心依据,无责赔偿的底线规则,不能被曲解为“谁弱谁有理”的道德绑架,遵守交规、文明出行,才是守护各方权益的根本。老头乐休闲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