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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生人寿2025年净亏损5.12亿元,偿付能力“亮红灯”,资本补充工作仍在推进中

蓝鲸新闻2月4日讯(记者陈晓娟)长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下称“长生人寿”)近日披露2025年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

2025年,长生人寿累计保险业务收入19.26亿元,累计净亏损5.12亿元;其中第四季度单季保险业务收入3.99亿元,单季净亏损1.26亿元。

实际上,长生人寿已连续多年亏损。记者梳理,2020-2024年,公司保费收入分别为18.98亿元、23.96亿元、31.85亿元、32.39亿元、28.49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0.45亿元、0.15亿元、-1.58亿元、-0.58亿元、-1.99亿元。

截至四季度末,长生人寿总资产146.67亿元,净资产-2.26亿元。公司累计净资产收益率为-187.20%,累计总资产收益率-3.58%;累计投资收益率3.93%,累计综合投资收益率0.14%。近三年平均投资收益率4.78%,平均综合投资收益率5.45%。风险综合评级方面,公司2025年一、二季度风险综合评级结果均为B级。

记者注意到,长生人寿在报告中披露了两项四季度的重大投资损失:一是光大永明-中信国安棉花片危改项目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投资金额1.94亿元,当期减值2900万元(审计前),累计减值6857万元(审计前),该项减值导致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3.0个百分点,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3.3个百分点;二是海航集团破产重整专项服务信托投资,投资金额4613万元,当期减值2100万元(审计前),导致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2.8个百分点,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2.8个百分点。

另需关注的是,长生人寿的偿付能力亮起“红灯”。四季度末,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64.8%,较上季度的38.9%上升25.9个百分点;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79.7%,较上季度的61.3%上升18.5个百分点。

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保险公司需同时满足“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三项监管要求,为偿付能力达标公司。目前,长生人寿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已触及监管设定的红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亦较低。

根据规定,对于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50%或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的保险公司,监管部门将对其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监管谈话;二是要求保险公司提交预防偿付能力充足率恶化或完善风险管理的计划;三是限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四是限制向股东分红。

长生人寿表示,近年以来,受利率下行增提偿付能力准备金的影响,公司偿付能力压力较大。公司已采取多项措施维持偿付能力。资产端,公司通过配置长期利率债以降低资产负债期限错配,提升偿付能力充足率。负债端,公司积极采取措施鼓励新业务销售,增加保障性业务占比,努力维持偿付能力充足。“股东方高度重视公司偿付能力问题,已加快推进资本补充的相关工作,尽快解决偿付能力问题。同时公司也在加快风险资产处置,以阶段性改善偿付能力。”

长生人寿上一次增资扩股发生在十年前。2015年,据监管批复,长生人寿的注册资本金从13亿元增至21.67亿元,由中方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城资管”)认购新增资本金中的4.55亿元,由长城国富置业有限公司(下称“长城国富”,其为长城资管全资子公司)认购新增资本金中的4.12亿元。增资后,长城资管持股51%,日本生命保险相互会社持股30%,长城国富持股19%。

2025年,长城资管的控股股东变更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央汇金”),长生人寿的实际控制人也因此变更为中央汇金。

此外,长生人寿高管团队也在2025年迎来调整。一季度,沈逸波卸任公司总经理、合规负责人,周捷担任公司临时负责人、临时合规负责人,后任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首席合规官、董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