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了个天的大谱!北京,某公证处在银行存了1.8亿,需要用钱时才发现,账户内1.8亿的本息,仅剩44万。蹊跷的是,5年来,银行对账单显示正常。经查,资金早就被转移了,尽管所有证据都摆在面前,银行却不承认,甚至甩锅涉案职员:已精神失常,且早已失踪,客户经理已离职。公证处告上法庭,一审、二审被驳回,1.8亿资金无处追讨。 这事得从2013年12月说起,这家北京的公证处,和大连银行北京分行签了协议,开了个对公账户,专门用来放公证业务收费。毕竟是公证处,做事都讲究规矩,存钱也选的是正规银行,谁能想到,这一存,就存出了天大的窟窿。 从2013年底到2016年中,公证处分16笔,一共往这个账户里转了3.6亿元。钱存进去之后,大连银行北京分行派了个叫李某的客户经理,专门对接公证处。 接下来五年里,李某每个季度都会上门,给公证处的财务送对账单和相关单据,每张单据上都盖着银行的公章,上面的余额、利息,算得清清楚楚,看着一点问题都没有。 公证处的人也没多想,觉得银行这么大的机构,又是对公账户,不可能出问题,他们压根没料到,这份看似没问题的对账单,其实早就把他们骗得团团转。 直到2018年6月,公证处看着对账单上显示的1.8亿本息,想着不如买成银行的理财产品,还能多赚点利息,就和大连银行北京分行签了理财协议,把这1.8亿全投了进去。 全程都是客户经理李某上门办理的,没走银行柜台的正规流程,公证处也没多想,毕竟合作了五年,早就放下了戒心。 可等到理财产品到期,公证处去银行兑付本金和利息的时候,银行却一直推诿扯皮,找各种理由拖着不付。 公证处的人越想越不对劲,强硬要求银行查账户明细,这一查,彻底傻眼了——他们以为的1.8亿本息,账户里实际就剩448296.25元,其余的钱,早就被转得一干二净。 公证处赶紧报警、查线索,最后查明,早在2014年1月,也就是开户才一个月,他们账户里的钱就开始被人擅自划转,一直到2017年9月,差不多四年时间,钱被一笔一笔转到了九家企业,还有两个人的个人账户里。 这两个人,一个是大连银行北京分行前业务负责人罗某某,另一个是他的母亲霍某某,那些被转账的企业,也和这两个人有关联,说白了,就是把钱转到了自己人手里。 为了查清真相,公证处找了司法鉴定机构,结果出来更让人愤怒:他们手里的32张存款利息回单、19张对账单,还有那份理财协议上的银行公章,全是伪造的;银行提供的网银开通、账户变更等材料上,公证处会计的签名,也是别人冒用的。 只有公证处的公章和法人章是真的,显然,这是有人精心策划的骗局。 所有证据都摆在面前,公证处找到大连银行,要求银行承担责任,赔偿他们的损失,可大连银行却一口否认,说这些单据都是伪造的,和他们没关系。 更让人愤怒的是,银行还开始甩锅,说涉案的前业务负责人罗某某,已经精神失常,被家人送到精神病院后就失踪了,对接的客户经理李某,也早就从银行离职了,找不到人,他们也没办法。 说白了,银行就是想把所有责任都推给离职员工和失踪人员,自己撇得一干二净。 公证处没办法,只能拿起法律武器维权,2021年,把大连银行北京分行告上了北京金融法院,要求银行赔偿他们的损失,算下来差不多有2.02亿元。 可让人没想到的是,一审法院采纳了银行的说法,以“案件涉嫌犯罪,应该先查刑事,再审民事”为由,驳回了公证处的起诉。 公证处不服,上诉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二审法院还是维持原判,再次驳回了他们的起诉。两年时间,两场官司,公证处耗尽了心力,却连一丝希望都没看到,1.8亿的巨额损失,就这么无处追讨。 好在公证处没有放弃,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5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撤销了一审、二审的判决,指令北京金融法院对这个案子进行实体审理。 最高法说得很清楚,这个案子,民事纠纷是公证处和银行之间的存款、理财合同纠纷,刑事犯罪是罗某某等人的个人诈骗行为,两者不是一回事,不能因为要查刑事,就驳回民事起诉,银行不能用这个理由规避自己的责任。 直到这时,公证处才算看到了一丝维权的希望。可大家心里都清楚,就算最高法指令再审,要拿回这1.8亿,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这事越想越离谱,老百姓存钱到银行,图的就是安全,更别说公证处这样的正规单位,存的还是公款。结果呢?1.8亿存银行,五年没人发现异常,钱没了,银行甩锅,法院两审驳回,受害者维权难如登天。 银行作为金融机构,本来就有义务保障储户的资金安全,可大连银行却放任内部人员造假、挪用资金,监管漏洞大到离谱。 一句“职员失踪、离职”,根本掩盖不了他们的失职。现在最高法已经介入,希望后续的审理能还公证处一个公道,也希望能给所有储户一个说法,别让大家再担心。 截至目前,北京金融法院的实体审理还在推进中,后续进展,咱们也会一直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