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张家港,一女子在洗浴中心门口看到自己老公跟情人的车子,料想两人肯定在里面开了房。女子直接就报了警,说想要举报有人在洗脚房里发生不正当的关系。可是办案人员还没来,女子就看到老公跟情人已经完事了,俩人走出来了。这下女子很慌张,立刻又打电话去撤了案。 (本新闻来源:裁判文书网,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据报道称,这位女子竟然是接报员,是一位工作人员。这下,还涉嫌利用公权力私了事件,事情也就搞大了。 一女子沈某,得知自己的丈夫在外面有女人,随即就准备上诉想要离婚。 但是相关部门的人员告诉沈某,你要是认为丈夫在外面有人,你得搜集证据,这样判定离婚才能有政策方面的倾斜。 听到这话,沈某就准备在下次开庭之前,找到丈夫朱某有外心的证据。 果然,经过一段时间的盯梢,沈某还真的找到了机会。这一天,她看到沈某跟情人的汽车,停在了一家洗浴中心的门口。 看到此景,沈某就知道,此刻,她的丈夫朱某跟那个女人,正在里面开房! 不过沈某又不敢直接冲进去,毕竟包厢那么多,一时之间根本找不到人。第二,沈某这次是单枪匹马的过来,说不定还会被丈夫殴打。 沈某想到自己就是一个接报员,于是就联系了自己的同事郭某,想让他填写一份记录,意思就是自己报了警的,让安排人过来调查,这边有人在洗脚房里进行发生不正当的关系。 另外,沈某还特意交代,千万不要填写自己的真实名字,不然就会穿帮,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郭某立刻就帮忙安排了人过来,可是计划没赶上变化,沈某的丈夫朱某,很快就完事了,跟情人说说笑笑的走了出来。 这下沈某就慌了,毕竟办案人员还在赶来的路上呢,立刻又联系了同事,让他赶紧帮忙撤案。 但是沈某殊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谎报案情”。 一开始,沈某报完警之后,她的目的就是希望工作人员可以尽快赶过来,协助自己抓朱某,但是其实根本就不存在非法交易的行为。 另外,沈某自己本身就是一位接报员,是一位正规的工作人员,她自己应该深知法律,谎报案情这个就是违法的。 但是为了能够搜集到证据,她顾不上那么多了,知法犯法、随便举报,这个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 最后,不仅没有举报成功、也没有获得丈夫的证据,自己还违法了。沈某也被依法采取了行政拘留的处罚,而且还因为沈某涉嫌违反制度,对其作出了开除处理。 这件事就让沈某有些懵了,她认为自己违法事件情节轻微,倒不至于直接开除吧。沈某就提出了上诉,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在审判之后认定,沈某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还违反法规,根据这些行为来看,的确应当给予开除处理。另外,沈某的行为,已经损害了作为工作人员的公信力。 最后,相关部门驳回了沈某的全部诉求。 本案释法: 作为内部工作人员沈某,利用自己职责优势谎报案情,甚至还擅自撤销案件,对于她的做法,应该如何评价呢? 第一、沈某的做法违反了组织纪律。 根据《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作为内部工作人员却知法犯法,谎报案情,直接干扰了正常的工作秩序。这类情况比较严重的,会被予以警告、处分、甚至开除处理。 沈某作为工作人员,却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谎报案情,已经构成了弄虚作假,随意使用职权,违反了职业道德规范,给与开除处分是合理的处理方式。 第二、构成诬告陷害的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诬告陷害、谎报案情暂未达到严重的后果,也会依照法律规定,给以行政拘留处罚,并且处以罚款。 依照法规可知,沈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法规,破坏了内部信任,也扰乱了管理秩序,甚至还违法,必定要面临行政处罚、甚至罚款。 所以说,作为内部工作人员,可不要把资源随便当成私人恩怨的工具。要知道资源有限,更加应该提供给更需要的人。 对于本案,您内心是怎么看待呢,不妨评论区留言,大家一起来讨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