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在玩标题。🤭“北京大爷捕麻雀吃肉被刑拘”。 这个事情是北京一位60岁大爷用粘网非法捕获42只麻雀及两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点颏,被警方刑拘。 伤害红点颏的严重性,作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捕猎行为直接触犯《刑法》第341条“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而麻雀只是属于“三有保护动物”,虽然也是非法捕猎20只以上即构成刑事犯罪。还有就是是使用了粘网这个捕猎工具也是违法行为。 可媒体只在标题上只用了捕麻雀吃肉这个细节,难道不是“标题党”?报道标题仅强调“捕麻雀”,未突出“捕获两只二级保护动物红点颏”的关键情节,弱化事件严重性。让人觉得此事可大可小,大爷已经六旬还被刑事处罚。处罚力度过大的感觉。 没想到互联网的竞争如此激烈,连官媒为了完成KPI,也会套用自媒体使用标题来引流的套路😄野生动物麻雀 野生保护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