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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振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拟减持不超1050万股 占总股本3%

2026年2月3日,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市振华”)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君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君润”)及其一致行动人钱金祥披露减持计划,合计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

减持主体及持股概况

公告显示,截至本次减持计划披露日,控股股东无锡君润持有公司股份9636.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53%,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来源为IPO前取得。

作为一致行动人的实际控制人钱金祥持有公司股份4095.42万股,占总股本的11.70%,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27.42万股(占总股本7.22%),股份来源包括IPO前取得2527.42万股及非公开发行取得1568.00万股。

此外,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还包括实际控制人钱犇(持股7829.78万股,占比22.37%)、无锡康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92.60万股,占比2.84%),上述主体合并持有公司股份22554.00万股,占总股本的64.42%。

减持计划具体内容

根据公告,本次减持计划涉及无锡君润和钱金祥两名主体,具体安排如下: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量(股)

计划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拟减持股份来源

拟减持原因

无锡君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不超过7,000,000

不超过2.00%

大宗交易

2026年3月7日~2026年6月5日

IPO前取得

投资发展需要

钱金祥

不超过3,500,000

不超过1.00%

集中竞价

2026年3月7日~2026年6月5日

IPO前取得及非公开发行取得

投资发展需要

公告指出,若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停牌,实际减持时间将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股东承诺及合规性说明

无锡市振华在公告中强调,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股东此前作出的承诺。根据公司IPO招股说明书及相关公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曾承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首发前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经除权除息调整后);减持前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等。本次减持计划的披露及后续实施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风险提示

公告提示,本次减持系相关股东根据自身投资发展需求自主决定,减持计划的实施将受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影响,存在减持时间、价格、数量的不确定性。同时,由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较高(64.42%),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无锡市振华表示,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