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高院对田永明杀人案再审宣判:判处死刑!逃亡20年杀人事犯终伏法,庭审口出狂言,网友:早该如此 谁能想到,一个作恶24年的恶魔,直到今天才真正迎来正义的审判!2026年2月3日,云南高院再审宣判:田永明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听到这个结果,我真的忍不住想说:这才是罚当其罪,大快人心! 可能还有人不清楚这起案件有多恶劣——1996年,田永明趁大哥外出,持刀威胁强奸了大嫂赵某某,事后还想杀人灭口,被阻止后被判9年刑。 本以为牢狱能让他收敛,可2002年7月减刑出狱才4个月,他就揣着杀猪刀和匕首找上门报复,简直丧心病狂! 2002年11月13日晚,田永明踹开大嫂家门,赵某某吓得拼命逃跑呼救。37岁的村民刘铭富,也是村里的副组长,平时就爱帮邻里调解矛盾,看到这一幕毫不犹豫冲上去阻拦。 结果呢?田永明二话不说,对着刘铭富胸背部疯狂捅刺,一分钟不到就夺走了一条鲜活的生命!随后还追上赵某某连刺数刀,留下她满身伤疤,之后开始了长达20年的逃亡。 更让人愤怒的是,2022年被抓后,田永明全程死不悔改!庭审上狡辩说“是嫂子把刘铭富推到刀上”,还谎称“杀人后想去自首但派出所没人”,完全把法律当儿戏。 2022年一审判死缓,他居然还不服上诉,靠着“上诉不加刑”原则暂时保住性命。 直到2025年10月,云南高院一天内先维持原判、再启动再审,这种“一日两定”的操作,既体现了程序正义,更彰显了纠错的决心,真的要为法院点赞! 今天再审宣判,田永明听到死刑判决当场情绪崩溃,被法警制止后,出法庭时还口出狂言。而刘铭富的儿子当场落泪,二十多年的委屈终于释怀,大嫂赵某某也说“终于得到了满意的结果”——想想这二十多年,受害者家属活在阴影里,凶手却逍遥法外那么久,这份正义真的等得太不容易了! 翻了下网友评论,简直说出了大家的心声: “累犯+故意杀人+死不悔改,这种人就不该给任何机会!” “刘铭富是真英雄,可惜了这么好的人,还好法律没让他失望” “监狱改造对有些人根本没用,田永明就是典型,早该判死刑” “为云南高院纠错点赞,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能缺席” 还有网友质疑:“这种主观恶性极深的罪犯,当初怎么会判死缓?还好及时纠正了” 说实话,我一直觉得,对于田永明这样的罪犯,宽容就是对受害者的残忍。 他是累犯,有强奸、杀人未遂前科,出狱后立即再犯,致一死一伤,逃亡20年毫无悔意,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都达到了顶点。 如果这样的人都能逃过死刑,那法律的威严何在?见义勇为者的权益谁来保护? 云南高院的再审改判,不仅告慰了逝者,也给所有受害者家属一个交代,更向社会传递了“有错必纠”的司法态度。 那些说“司法纠错损害公信力”的人,我真的不敢苟同——真正的公信力,从来不是维持错误判决,而是敢于正视问题,让每个罪犯都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二十四年风雨,正义虽迟但到。田永明伏法,是对刘铭富见义勇为的致敬,是对受害者的慰藉,更是对所有潜在罪犯的警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践踏法律和人性的行为,终将受到最严厉的惩罚! 你们觉得这个判决合理吗?对于见义勇为者,我们该如何更好地保护他们的权益?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人性最大缺陷是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