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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份的800元您领取了吗?——河南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高频问答全攻略

河南日报社视觉全媒体中心·大河报记者管雪霏

为切实减轻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负担,提升养老服务可及性与质量,自2026年1月1日起,国家层面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

河南省同步落地执行,惠及全省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针对市民广泛关注的问题,本报梳理政策全文核心要点,并整合全国读者高频疑问,推出《您问,我们答》特别解读。

政策核心要点速览

1.补贴对象

·年满60周岁;

·经专业评估认定为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的老年人;

·不重复享受:已纳入特困供养、经济困难失能老人集中照护补助等项目的人员,不再纳入本次补贴范围。

2.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最高800元;

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不可提现、不可转让。

3.使用范围

仅限以下三类服务类消费:

居家上门服务(如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

社区养老服务(如日间照料、短期托养);

养老机构服务(含长期住养、喘息服务)。

★不得用于购买保健品、生活用品、食品、药品等非服务项目。

4.申领流程

登录平台→自我评估→预约评估→专业评估→审核发券→核销使用→当月未用即作废

《您问,我们答》——高频问题权威解答

Q1:我父亲72岁,腿脚不便但能自己吃饭穿衣,算“中度失能”吗?能申请补贴吗?A:是否属于中度失能,需由持证老年人能力评估师依据国家标准综合判定。仅凭“腿脚不便”不能直接认定。建议先通过“民政通”完成自评,若系统提示符合中度以上失能倾向,再预约专业评估。切勿盲目预约,评估未达标可能需自付评估费用。

Q2:补贴是现金还是券?能取现吗?A:补贴为电子消费券,仅可在指定养老服务场景中直接抵扣服务费用,不能提现、不能转账、不能兑换现金。

Q3:如果当月没用完800元,能累计到下个月吗?A:不能。电子消费券实行“当月发放、当月有效、过期作废”。请务必在当月内完成核销。

Q4:住在农村,没有养老机构,还能用补贴吗?A:可以!补贴支持居家上门服务。只要当地有经民政部门备案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如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签约服务商),即可提供助浴、助洁等上门服务并核销消费券。

Q5:“民政通”APP打不开、卡顿怎么办?A:因政策刚实施,平台访问量激增,可能出现延迟。

建议:避开高峰时段(如上午9–11点)操作;

多次尝试登录;

可通过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搜索“民政通”进入,体验更流畅。

Q6:评估要收费吗?谁来评估?A:首次评估免100元评估费(由政府以消费券补贴形式返还100元评估费,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评估由民政部门公布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执行,评估师持国家认证资质。若自评明显不符合条件仍坚持预约,后续可能产生评估费用自理,请家属谨慎判断。

Q7:评估认定为中度以上失能老人,次月还需再次评估吗?

A:原则上已由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认定为中度以上失能老人,未来不需要再次评估。每月的800元消费券需登录账号按月领取。

Q8:已经在养老院住着,能直接抵扣吗?A:可以!如郑州瑞阳养老中原宝来盈林之家等已接入系统的机构,可直接在月度账单中自动抵扣800元。例如原费用5450元,实付4650元,大大减轻负担。

Q9:外地户籍但在河南常住,能申请吗?A:目前政策以户籍地或常住地管理为准。建议咨询居住地所在街道或区民政局,确认是否纳入本地服务覆盖范围。多数地区对常住半年以上的非户籍老人开放申请。

温馨提醒

如实自评:虚假填报可能导致评估失败或影响后续服务资格;

及时使用:消费券有效期仅限当月,请提前与服务机构沟通核销;

关注官方渠道:政策细则以“河南民政”官网、“民政通”平台发布为准,谨防诈骗。

随着全省养老服务机构和评估单位陆续上线系统,申领将越来越便捷。这项暖心政策,正让“老有所护”从愿景走向现实。

政策咨询电话:各地市民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接民政养老服务专线。

线上入口:“民政通”APP/支付宝/微信→搜索“养老服务消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