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瑾烈士后人起诉青年艺术家李某的消息一爆,连不怎么关注新闻的朋友都来吐槽:这哪是致敬,分明是冒犯! 好好的一代女侠,被画成阴阳眼加扭曲嘴角,跟史料照片里的英气模样差了十万八千里,网友一句“不是创新是冒犯”直接冲上热搜,真的说出了大家的心声。 这事说起来不复杂,2019年李某搞了个“重塑古人”个展,把秋瑾弄成哥特风,老子画成赛博朋克,连普通逝者都加诡异滤镜。作品拍出五位数高价,却从没跟秋瑾家属打过招呼,艺术圈还夸他“先锋”,这先锋劲怎么看都像没底线。 关键是秋瑾不是普通古人,她是写进课本的民族英雄,形象早成了全民公共记忆。你想搞艺术创新没人拦着,但拿着先烈当噱头,还丑化得面目全非,这就不是创作自由了。 很多人纠结自由创作和人格尊严哪个优先,其实法律早给了答案。《民法典》明明白白写着,死者的肖像、名誉受保护,近亲属有权维权,只要能证明形象被贬损,就能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之前北京、南京都有类似判例,李某想靠“个人风格”躲责任,大概率行不通。 更让人反感的是,这事暴露了艺术圈的歪风:把“看不懂”当高深,把“丑化”当解构,随便画几笔挂个拍卖标签就敢要价几十万。买单的未必真懂艺术,不过是赌能炒成“黑马”,可一旦触碰公共情感和历史记忆,这层遮羞布立马就破。 艺术创作从来不是无底线的放纵,自由的前提是尊重——尊重逝者尊严,尊重公共记忆,尊重法律边界。先烈用热血换来的荣誉,不是某些人博眼球、赚快钱的工具。 李某这官司不管判赔多少,都是个重要信号:创作再自由,也不能踩红线。要是连先烈都能随便丑化,那谁的尊严还能被重视? 你觉得艺术创作该有哪些底线?面对这种“丑化式创新”,除了法律维权还有什么办法?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