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致电晚报热线询问,她和丈夫目前没有生育的计划,却意外怀孕,听说终止妊娠手术可以申请生育津贴,如何申请?生育医疗费用有哪些?就此,城西区医疗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作出详细解答。
●什么是生育津贴?哪些人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参保女职工在规定的产假及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享受生育津贴:生育享受产假;计划生育享受休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产前检查、门诊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的补助标准为多少?
产前检查补助:怀孕7个月及以下的产前检查补助500元;怀孕超过7个月的产前检查补助增加300元,达到800元;门诊人工流产术补助520元,门诊药物流产术补助400元;门诊宫内放置(取出)节育器补助200元;绝育术补助女职工1000元,男职工600元;绝育术后行复通术补助3000元;参保职工在门诊进行人工流产术的同时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补助580元。
●事业编制人员手术终止妊娠是否有生育津贴?
机关和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及经费来源部分由财政支持的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不享受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照发工资和福利待遇。
●如何进行生育备案?
正常生产备案的,在怀孕后可进行生育备案。流产、保胎备案的,在就诊前进行生育备案。
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备案:线下生育备案:可到参保地所在地医保经办大厅办理;线上进行生育备案:单位经办人员通过“青海省医保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进入首页,登录“单位网厅”→“点击网上经办”→“职工待遇管理”→“生育登记”:输入身份证号查询信息,点击[申报]按钮,填写生育登记信息(包括:带*信息及计划生育日期),并上传相关备案材料后提交;职工本人通过“青海省医保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进入首页,登录“个人网厅”→“点击我要办”→“医保待遇办理”→“生育登记”,参保人可通过该功能为自己进行生育备案登记;职工本人登录“青海医保APP”→“服务”→“医保办理”→“生育登记”,填写生育登记信息,并上传相关备案材料后提交。生育登记信息:必填带*的信息及计划生育日期(计划生育日期填写方式:正常产的:生产日期;流产的:流产日期;保胎的:住院日期);正常产备案的,须填写生育登记服务编号;流产、保胎备案的,无须填写生育登记服务编号。以上三种线上申请后无需审核,即可享受相关生育待遇。注:还需填写个人银行卡账户和开户行。
●生育费用支付标准是多少?
参保女职工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生育住院产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生育住院定额标准给予全额支付。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标准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自付比例为15%。个人自付部分的生育医疗费用,可从女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基金中支付。记者俪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