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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男子上班期间顶撞上司,上司怒骂其“滚蛋”,谁知男子真的就“滚”回了家,此

上海,一男子上班期间顶撞上司,上司怒骂其“滚蛋”,谁知男子真的就“滚”回了家,此后半个月都未曾打卡上班。老板知道后以旷工为由将男子开除,谁知男子却申请了劳动仲裁,称自己只是在执行老板的决策,老板却非法解除了劳动合同。仲裁并未支持男子,男子将老板告上法院,法院判了! 郑先生(化名)在一次例行工作汇报中,他在表达方案时用词不当,与上司发生了正面冲突,争执过程中,上司情绪失控张嘴就骂“滚蛋”,这话多伤人不用多说,换谁听了心里都窝火。   郑先生也是真较上劲了,觉得老板让滚就是开除自己,当场就收拾东西回了家,从第二天起就没去公司打卡,这一待就是半个月。 他心里大概琢磨着,是你让我滚的,又不是我自己要走,等着公司给说法就行。可公司那边呢,从头到尾没个准话,既没打电话催他回来上班,也没发个书面通知说要解除合同,就这么耗着。   直到半个月后,郑先生实在等不及,拉着老婆一起回公司找老板面谈,想问问到底还能不能干。这时候老板又改口了,说当时那“滚”字就是气话,不是真要开除他。 可当郑先生问能不能继续上班时,老板又含糊其辞,就说“回家等消息”。这话更坑人了,等?等多久?怎么等?啥说法都没有,郑先生只能接着在家耗着。   没成想没过几天,公司直接寄了份解除劳动合同的函,说他连续旷工半个月,严重违反制度,给开除了。更离谱的是,那份解除函上连公司公章都没盖,这办事也太不正规了。 郑先生一下子就炸了,觉得自己太冤,明明是老板先让滚的,自己回来求着上班又被晾着,怎么反倒成了旷工?当即就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给违法解除的赔偿金。   可仲裁委没支持他,说“滚蛋”就是气话,算不上正式开除指令,郑先生作为成年人该有基本判断,不上班又不请假,就是旷工。换谁这时候都得不服气,郑先生干脆告到了法院,这官司还一审二审打了两回。   一审法院一开始也站公司那边,说郑先生拿不出证据证明老板让他滚是要开除,劳动关系还在,就该上班,公司按旷工开除没毛病。 这话听着好像有理,但仔细琢磨就不对了,老板自己把人骂走,事后员工主动回来要工作,又不明确答复,晾着人家半个月,期间公司连个催岗电话都没有,这能全怪员工吗?   还好二审法院把事儿掰扯明白了,这判决才叫公道。法官说的核心点特实在:郑先生没上班的这些天,公司从来没要求过他到岗,也没因为他不在岗有任何处理,甚至他主动回来要上班,老板还让他接着等。 这就不是员工旷工的问题了,是公司指令不清,把人晾在那儿,责任得公司担。最后判公司是违法解除,得赔郑先生近16万赔偿金,这钱花得一点不冤。   其实这事儿根本上就是老板情绪化管理惹的祸。职场上吵架拌嘴难免,但当领导的动不动就说“滚蛋”这种侮辱人的话,本身就不地道,既伤了员工尊严,又给自己埋了雷。 更糊涂的是,骂完之后不及时补救,不明确跟员工说清楚是气话,让人家回来上班,反而放任员工在家待着,等想起要开除的时候才拿旷工说事儿,这操作太业余了。   而且公司处理这事的流程也漏洞百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函连公章都没有,说白了就是没把劳动法规当回事。   法院这判决其实就是给所有老板敲了个警钟:管理员工不能光靠脾气,得讲规矩、讲程序。口头气话不能当真,但说了气话之后得及时补救,明确指令,不能让员工猜来猜去。 解除劳动合同更是大事,必须按法律规定来,该书面通知的不能少,该给补偿的不能省,不然看似占了理,最后还是得赔钱。   对咱们打工人来说,这事儿也提醒大家,遇到领导说重话、下模糊指令的时候,别光赌气,得学会保护自己。 最好当场问清楚,或者事后通过微信、短信跟领导、人事核实,把沟通记录留好,真要是被冤枉旷工、开除,这些都是打官司的证据。别像郑先生一开始那样硬扛着在家等,主动沟通才能避免被动。   说到底,这事儿里没有绝对的赢家,公司赔了钱,郑先生丢了工作又折腾了半天官司,两败俱伤。要是当初老板能控制住脾气,别随口骂滚,事后及时跟郑先生说清楚,哪用得着闹到法院? 职场相处靠的是互相尊重和规矩,老板别拿员工当出气筒,员工也别跟领导硬顶,遇到问题好好沟通,比什么都强。这近16万的赔偿金,就是最实在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