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技术监控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绍兴新昌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10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6年2月12日启用。启用后将对(1)“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2)“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5)“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如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新昌县公安局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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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班小布:叶露洁
资料:新昌公安
绍兴市新闻传媒中心编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