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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一男子联系女网友开房,随后两人达成了1600元开房的价格(含字母内容),随

陕西,一男子联系女网友开房,随后两人达成了1600元开房的价格(含字母内容),随后,男子来到女网友住处,两人发生了关系后,男子将女网友绑了起来后打了一顿,随后将女网友的手机、项链、手表一并带走,事发后女网友选择了报警,男子因涉嫌抢劫罪被判了三年,可是男子却辩解称打女网友是字母内容,并非抢劫,于是男子提出了上诉。 这是一场关于痛感定价的博弈,也是两个平行世界在陕西交汇的瞬间。 时间回到2023年3月24日。对于外卖员马某来说,那是个躁动的下午。对于手头拮据的女网友黄某而言,那是急需变现的一天。 两人的交集始于一串冰冷的数字:1600元。 这不是普通的交易,马某在聊天框里敲定了附加条款——必须包含“字母内容”。 懂行的人都知道,这意味捆绑与鞭挞,意味着施虐与受虐的权利让渡。 当天下午3点,马某敲开了黄某的房门。 定位发得如此爽快,或许是因为那1600元的诱惑太大,大到让黄某忽略了引狼入室的风险。 这根绳子,成了后来法庭激辩的暴风眼。 事发之后,马某果将黄某紧紧捆绑,令其完全无法挣脱,又对她狠下拳脚,毫不留情。 在那个封闭的空间里,这种暴力行为究竟是双方约定的“服务内容”,还是劫匪压制受害人的“犯罪手段”? 诸事完毕,马某并未如寻常寻欢客般径直离去。 他的眼神中闪过一丝别样的意味,随后缓缓将手探向了那抽屉。 手机、金项链、手表,凡是值点钱的他都顺手揣进了兜里。此时的黄某还被捆着,动弹不得。 马某前脚刚走,黄某就挣脱了绳索。 她做了一个极其果断的决定:报警。这一点,她比同城的另一位受害者张女士要“狠”得多。 让我们把镜头稍微拉远一点。就在这片这网络交友的迷雾里,张女士遇到了一个幽默风趣的男网友。 奔现后才发现对方是照骗,她想抽身离开,却被对方攥住聊天记录的软肋,进退两难。 张女士选择了那条最烂的路:妥协。 她以为再见一次面就能换来安宁,结果换来的是被偷拍裸照,是被层层加码的勒索。恐惧像滚雪球一样压垮了她,直到退无可退才想起找警察。 相比之下,黄某虽然干的是违法的皮肉生意,但在止损这件事上,她有着近乎冷酷的理智。哪怕面临治安处罚,她也不愿吃这个哑巴亏。 两天后的3月26日,马某归案。警方最初并没有手软,直接以涉嫌强奸罪和抢劫罪移送。但法律讲究的是证据链的闭环。 强奸罪首先被剔除。金钱交易的确凿证据,加上双方的聊天记录,证实了发生关系本身是基于合意。剩下的硬骨头,就是抢劫罪。 一审法院的逻辑很硬:你捆了人,打了一顿,拿走了财物。这就是典型的暴力压制反抗后取财,判了有期徒刑3年。 马某家人东拼西凑筹集五万元赔付给黄某,换得谅解书后,最终拿到了这份判决书。 对于一个送外卖的家庭,这笔钱不是小数目,原本指望能换个缓刑,结果还是实刑,马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的庭辩现场,才是这场荒诞剧的高潮。 辩护方死死咬住了一个逻辑漏洞:打人是为了助兴,是因为付了钱。拿东西是临走时的贪念,是顺手牵羊。 暴力行为在前,取财行为在后,两者之间如果切断了因果联系,抢劫罪就不攻自破。因为抢劫罪的核心定义,必须是“为了取财而实施暴力”。 法官面临着一个棘手的裁量。 虽然马某确实施暴了,但在那个特殊的“字母交易”语境下,你很难排除这属于“游戏一环”的合理怀疑。 这里就是“疑罪从无”发挥作用的时刻。 二审法院最终认定,证据无法证明马某是为了抢劫才捆绑殴打黄某。罪名从抢劫罪变更为盗窃罪——趁人不备或趁人受困时窃取财物。 刑期从3年改判为2年。这一年的减刑,不仅是法律定性的改变,更是对事实模糊地带的一种审慎退让。 结局并没有赢家。马某为了几件首饰,搭进去两年自由和5万元赔偿金,这笔账算得血亏。 黄某虽然拿到了赔偿,但也难逃法网。作为受害人,她的生命安全得到了法律保护。 作为违法交易的一方,那1600元属于违法所得被没收,治安处罚也少不了。 至于那个想在网上寻找幽默伴侣的张女士,她的遭遇则是另一种警示:在算法编织的暧昧里,从聊天记录到裸照,每一步妥协都是通向深渊的台阶。 这不仅仅是关于欲望的故事,更是关于边界的寓言。 无论是在床上还是在网线那端,当信任廉价到可以随意交付时,风险早已暗中标好了价格。 信息来源 :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