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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平邑,房东将房子租给租户,谁料,租户雇的装修工人在房子里清理装修垃圾时,不慎

山东平邑,房东将房子租给租户,谁料,租户雇的装修工人在房子里清理装修垃圾时,不慎坠楼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装修工人的家属不愿意了要求租户赔偿,经过协商,租户一次性赔偿了装修工人家属30万元。怎料,装修工人的家属随后认为房东作为房子的所有人,也应当承担,要求房东赔偿,未果后将房东告上法庭,要求房东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共计50万元损失。法院判了!   “我老公又不是自己摔下去的!那块铁板根本没固定,房东怎么能一点责任都不担?”郑某的妻子站在法院门口哭喊着,声音里全是委屈和不甘。   她实在想不通,丈夫只是去清理点装修垃圾,人就没了;更想不通的是,房子明明是别人的,出了事却没人再管。   这事发生在2025年山东平邑。房东张某把一套临街的房子租给了高某,打算开个小酒店。高某接手后,请了几个工人做内部改造,其中就有48岁的郑某。   那天下午,郑某一个人在后阳台收拾废料,准备把木头、水泥袋清走。阳台边上有个通往河道的检修口,平时用一块铁板盖着。   没人看见具体发生了什么,只听“砰”的一声,有人听到动静赶来时,只见郑某已经从五米高的地方摔了下去,头部重伤,两天后抢救无效去世。   悲剧发生后,高某作为雇主很快出面,承认自己管理不到位,和郑家签了和解协议,一次性赔了30万元:包括丧葬费、赔偿金和精神抚慰等所有费用。   钱到账后,郑某家属却没有就此打住,反而提出了新的疑问:高某只是租户,真正的主人是张某,那他凭什么能完全置身事外?   于是,2025年10月,郑某家属把房东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再赔50万元。   这下网友们坐不住了,有人同情家属,但更多的是质疑:人家房子都租出去了,出了事凭啥要他负责?照这样说那以后谁还敢出租?   好在法院给出了明确的解释。房子一旦租出去,期间造成第三人损害,房东原则上不担责,除非他有明显过错。   而本案中,张某早在一个月前就把房子完整交给了高某,合同里也没约定他要监督装修安全;警方调查也证实,郑某是自己掀开铁板后失足坠落,并非因为房屋塌陷或设计缺陷。   说白了,这不是房子的问题,而是操作中的意外。所以法院驳回了郑家的50万赔偿。   不过话说回来,郑家的不甘心也不是没道理。那个检修口确实存在,铁板只是简单搭着,既没锁、也没警示。如果当初张某交房时能提醒一句,或许结果不会如此惨痛。   其实,这件事真正的教训不在法庭之上,而在日常的细节里。房东交房时多拍几张照、列个清单;租客开工前检查下安全隐患;工人哪怕临时帮忙,也该问一句“有没有防护”。   这些小事看似琐碎,却可能是生死之隔。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装修安全 事故   信息来源: 澎湃新闻2026-1-27|装修工人不幸坠亡,租户赔偿30万后,家属又起诉房东索赔50万…… 文|墨海 编辑|史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