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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这样一条新闻: 说是临近年关了,在老家的父母杀了年猪,喊城里的儿子儿媳回

最近看到这样一条新闻: 说是临近年关了,在老家的父母杀了年猪,喊城里的儿子儿媳回去吃“刨猪汤”,吃完“刨猪汤”后,老两口就喊儿子儿媳带一点到城里,免得花钱去买。儿媳也不是讲究人,就挑挑选选拿走了一半,排骨、腰柳、猪脚、五花肉等,反正儿媳觉得好吃的都拿了。儿子看不下去了,就和儿媳子商量:准备拿3000元钱给爸妈,就相当于从爸妈那里买的。儿媳说,都是一家人,拿点儿猪肉不需要给钱?儿子听后非常生气,就对妻子说:“我爸妈辛苦养了大半年的猪,你把好吃的都挑走了,留下的尽是些肥肉、不好的部位,莫说给3000元,这样的做法都不对! ”儿媳根本不理睬儿子。 儿媳从爸妈那里拿点吃的无可厚非,爸妈也乐意给,不用给钱。但是全挑好的部分拿走了,还拿走一半,或多或少都该给爸妈一点钱,作为小辈给父母一点过年钱也是应该的。毕竟,在农村养一头肥猪也是不容易的,多多少少费时间和粮食。儿媳从爸妈那里拿东西认为是天经地义的,都是一家人没有必要算得那么清,没必要那么斤斤计较的。但是作为子女的我们想一想,爸妈来我们家吃一顿饭容易吗,恐怕很少吧。给钱的多少是一回事,但是这就是一份心意,人啦,要懂得感恩,懂得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