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霞资讯网

福州“陈年旧案”受害未成年人获3万元司法救助金

N海都全媒体记者林涓通讯员陈彩凤

近日,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主动履职,经区委政法委审批同意,向一桩“陈年命案”的被害人家属、未成年人李某乙发放3万元司法救助金,缓解其生活困境。

十三年前,被告人李某甲因离婚事宜与妻子张某某发生争执,情绪失控下掐压张某某颈部致其窒息身亡,案发后李某甲逃匿。彼时,被害人的长女仅12岁,长子李某乙年仅2岁,姐弟俩瞬间失去双亲庇护。如今李某乙已是高二学生,仍属未成年人,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仅靠已成年姐姐的微薄收入维持生计,面临学业与生活的双重压力。

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该起“陈年命案”过程中,发现李某乙的生活困境后,迅速将相关线索移送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与李某乙取得联系,详细告知司法救助申请条件及流程,在其提交救助申请与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材料后依法受理。

随后,检察机关积极与区委政法委沟通协调,快速完成救助金额申报审批流程,成功为李某乙申请到3万元司法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