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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借款5万写“以身抵债”借条,分手追债法院这样判 近日,湖南益阳法院审理了一

恋爱借款5万写“以身抵债”借条,分手追债法院这样判 近日,湖南益阳法院审理了一桩奇葩民间借贷案。女子李茜恋爱期间向男友刘强借款5万元,为表诚意写下借条,还特别约定到期不还款就“以身相许”抵债。 两人感情破裂分手后,刘强拿着借条多次催款,李茜却迟迟不还,无奈之下刘强将其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定,双方借贷关系真实存在,5万元欠款理应归还。但借条中“以身相许”的约定,将婚姻当作偿债条件,违背公序良俗,属于无效条款,不具备法律约束力。最终法院判决李茜偿还全部5万元借款。 法官提醒,情侣间的借贷应明确约定还款方式,用婚姻作为还款条件的约定不受法律保护,切勿用情感替代合法的债务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