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驾驶人张某
用一场“执迷不悟”的违法
将酒驾的侥幸
酿成了拘留的惩戒
第一次被查:酒驾被罚,暂扣驾照
1月6日22时许,德城区新湖大队新华北中队在新河路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一名鲁N号牌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张某某。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酒精含量为5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交警当场对其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次被查:顶风作案,拘!
然而,张某某并未吸取教训,仅隔8天再次触碰法律底线。1月14日22时许,新华北中队在新湖路与新岭路交叉口开展酒醉驾集中整治行动时,又一次将张某某查获。

面对交警,他当场自白:“我上回刚被查没几天,正学习呢!”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为71mg/100mL。张某某存在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两项交通违法行为,交警依法对其合并处以罚款1200元,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面对违法事实,张某某后悔不已。
一次酒驾,罚!
二次酒驾,拘!
当前,德州公安交管部门已启动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紧盯夜间、凌晨等高发时段,聚焦餐饮娱乐场所周边、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通过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对酒醉驾违法行为“逢疑必测、逢违必究”,坚决做到零容忍、无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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