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度假区部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进行调整。
具体通告如下:
增设交通标志并依法管理。对明堤路和巢父街(明堤路以西)增设禁止停车交通标志,禁止机动车在道路停放。对于违法停放的车辆,将依法予以处罚;对于严重阻碍通行的车辆,将依法拖移。
本通告自2026年1月24日0时起施行。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大队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