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霞资讯网

黄石公安严打无人机“黑飞”!通报一批案例

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无人机“黑飞”这一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被明确纳入法律规制范畴,并设定了相应处罚措施。

新规落地后,黄石公安迅速行动,以雷霆之势整治无人机“黑飞”乱象,守护城市低空安全。1月7日,阳新县公安局查处黄石市首例个人无人机“黑飞”案件。1月10日,大冶市公安局查处大冶市首例个人无人机“黑飞”案件。1月11日,西塞山区分局查处黄石首例单位无人机“黑飞”案件。1月15日,黄石港区分局、反恐特警支队联合查处黄石城区首例个人无人机“黑飞”案件。1月19日,下陆区分局通过研判对辖区一摄影自媒体博主多次“黑飞”进行查处,作出全市首例没收无人机并处罚款处罚。1月20日,阳新县公安局对辖区企业多次违规飞行作出阳新地区首例没收无人机并处罚款处罚。

“黑飞”,通常指未进行实名登记、未取得相应飞行资质、未在批准空域内飞行或未向空管部门报备等违规操作行为。近年来,随着无人机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其使用量呈激增态势。然而,与之相伴的是未经批准的“黑飞”行为日益增多,给空中交通秩序、公共安全乃至国家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安全是低空经济的生命线。”黄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新规的出台和实名登记备案通告的发布并非要“限制飞行”,而是旨在推动无人机飞行实现“合法、安全、可溯”的规范化管理。

无人机持有人实名登记后需于7日内到户籍地或居住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备案,或通过微信搜索小程序“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安管理平台”即可完成线上实名备案。对于不实名登记备案和“黑飞”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格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黄石公安呼吁广大无人机持有人积极配合登记备案工作,同时欢迎广大群众对违反无人机管理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低空飞行环境。(融媒记者廖巍巍通讯员熊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