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null
2、对于涉及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类型的销售服务合同和劳务合同,应归类为加工承揽合同,按收入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其他未列明的销售服务及劳务合同不属于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范围,无需缴纳印花税。
3、依据我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凭证可免缴印花税。
4、已贴印花税的凭证副本或抄本免征。
5、财产所有人将财产无偿赠与政府、社会福利机构及学校时所签订的书面凭证。
6、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7、补充信息
8、纳税主体
9、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书立或领受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均属于印花税纳税义务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按规定缴纳相应税款。
10、合同当事人
11、立据人
12、设立账簿的人员
13、接收方
14、使用者。
15、现行印花税仅对条例明确列举的五类凭证征收。
16、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作及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书面凭证。
17、产权过户书面文件
18、营业账册
19、房产证、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书、土地使用权证及各类许可证照。
20、经财政部核定需征税的其他凭证
21、印花税的税目是指法律明确规定的应税项目,具体界定了征税范围。通常,列入税目的需征税,未列入的则免税。目前,印花税共设有13类税目。
22、印花税税率设计体现税负轻、共担原则,因而税率较低。凡对凭证具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均须依法就所持凭证缴纳相应税款。
23、印花税税率分为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
24、印花税是一种对经济活动凭证征税的税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