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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300元出售老鹰标本被罚5万多#: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制品,坚称不知情 诉

【#男子300元出售老鹰标本被罚5万多#: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制品,坚称不知情 诉讼被驳回】#男子卖毛脚鵟制品被罚坚称不知情# 在网络上出售一件名为“老鹰标本”的商品,最终招致52500元的行政处罚。卖家葛某坚称自己不知情,并为此先后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近期,北京市第二中院对这起因出售野生动物制品引发的行政处罚上诉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人葛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此案因当事人坚称“不知情”而备受关注,最终裁判明确了在类似案件中认定行为人“主观过错”的司法标准。葛某于2024年4月10日从其朋友刘某(已去世)租住地,拿走老鹰标本至北京市大兴区家中。2024年4月18日,葛某通过某网络交易平台,以300元的价格出售一件标注为“老鹰标本”的商品,并在北京市大兴区一快递站点完成寄递。交易完成后不久,该包裹被警方截获。经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森林公安大队侦查,葛某于同年4月26日被查获。经四川川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鉴定,该标本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毛脚鵟的制品,其整体价值被评估为25000元。由于涉案价值未达刑事追诉标准,且葛某具有认罪认罚情节,大兴区检察院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但同时将案件移送至大兴区园林绿化局,建议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