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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式向联合国递交申请!   1月16日,我国向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递交申请

我国正式向联合国递交申请!   1月16日,我国向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递交申请,拟将福建厦门作为新联合国BBNJ《公海条约》秘书处所在地。 1月17日,历经近20年漫长谈判的《公海条约》正式生效,这块此前缺乏统一规则约束的“蓝色疆域”,终于迎来了全球首部专门规制的国际法律文件。 条约生效与申请递交的无缝衔接,看似巧合,实则彰显中国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坚定决心与前瞻布局。公海,占地球海洋面积逾60%,曾是名副其实的“自由之地”。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这片广袤海域缺乏统一且具约束力的规则体系,捕鱼、科研、矿产开发等活动基本遵循“谁有能力谁主导”的丛林法则。 过度捕捞导致部分鱼类资源濒临枯竭,无序开发给海洋生态带来潜在威胁,利益分配更是失衡不均,广大发展中国家往往难以公平享有公海资源红利。 这样的局面持续多年,亟需一套全球性的规则框架加以规范。《公海条约》的应运而生,正是为了破解这一困局,其核心目标清晰明确。 将全球30%的公海划定为海洋保护区,遏制无序开发对生态的破坏,同时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分享机制,让公海生物资源开发带来的成果惠及更多国家 中方为何对《公海条约》及其秘书处落户事宜如此上心?答案藏在国家海洋战略的深刻转型之中。曾经,中国在海洋领域更多是国际规则的遵循者。 聚焦于远海航运拓展与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在规则制定层面参与度有限。如今,随着综合国力与海洋实力的稳步提升,中方的海洋态度已然升级,从被动适应转向主动作为。 不仅希望参与规则制定,更致力于推动规则朝着公平公正、兼顾发展中国家利益的方向演进。角逐秘书处落户资格,正是这种角色转变的生动体现。 要知道,国际条约秘书处作为日常协调、会议组织、信息汇总的核心机构,其所在地天然具备更便捷的参与渠道和更深入的治理影响力。 能够成为这一机构的承载地,意味着中方在全球海洋治理体系中的话语权将得到实质性提升,也能更直接地将发展中国家的诉求融入治理实践,让公海治理不再是少数国家的“独角戏”。 厦门之所以能成为中方的首选,绝非偶然,而是这座海湾型城市多年深耕海洋领域的必然结果。“城在海上,海在城中”的厦门,不仅拥有高颜值的生态禀赋,更在海洋国际合作与生态治理方面积累了深厚底蕴,堪称国际海洋事务的“资深玩家”。 已连续举办多年的“厦门国际海洋周”,早已成为全球海洋官员、专家学者、行业精英定期齐聚的交流平台,在国际海洋界享有不俗声誉,为厦门积累了丰富的国际合作经验与广泛的人脉资源。 更值得称道的是,厦门在海岸带综合管理方面创造的“厦门模式”,早已成为全球标杆。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厦门便开启了筼筜湖综合治理工程。 遵循“依法治湖、截污处理、清淤筑岸、搞活水体、美化环境”的20字方针,历经30余年持续攻坚,将昔日污水横流、鱼虾绝迹的黑臭湖泊,蝶变为如今水清岸绿、鸥鹭齐飞的“城市会客厅”。 这一成功实践,与英国泰晤士河治理、美国波士顿港修复并列为全球三大城市化地区海洋生态治理典型案例,被联合国相关机构向世界推广。 厦门的海洋治理实力不止于此。作为联合国可持续海洋经济高级别小组认可的典范,厦门的实践被写入《海洋综合管理》蓝皮书,向全球分享“保护与发展双赢”的中国智慧。 厦门大学开设的海洋事务国际研究生项目,多年来培养了数百名中外学生,其中不少来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成为传播海洋生态文明理念的种子。 福建海洋研究所承担的商务部援外培训项目,更是将厦门的海洋治理经验带到了哥斯达黎加等国家,助力更多发展中国家提升海洋管理能力。 这些积淀让厦门具备了承接国际海洋机构的雄厚“软实力”,无论是专业人才储备、国际交流经验,还是基础设施与接待能力,都完全能够胜任联合国秘书处的运作需求。 将这样一个重要的国际机构落户厦门,无异于为这座城市的海洋事业发展加装了一台“超级引擎”,必将吸引更多国际资源、高端人才与前沿项目汇聚,推动厦门乃至福建的海洋产业向国际化、高端化迈进,让“厦门经验”通过更权威的平台走向世界。 厦门角逐秘书处背后,是中国“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的生动实践。全球海洋治理的新篇章已然开启,《公海条约》的生效为人类守护蓝色家园提供了制度保障。 中方提议厦门作为秘书处所在地,既是对这座城市海洋治理成就的认可,更是我们深度参与全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的真诚表达。 无论最终结果如何,这一举措都传递出清晰信号:中国愿与世界各国一道,以规则为基、以合作共赢为念,共同守护好这片孕育生命的蓝色疆域,让海洋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在公海治理的实践中落地生根,为人类可持续发展注入不竭的蓝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