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洛熙案今日开庭舆论对司法,有监督的正面价值,也有干扰的潜在危害。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之间存在着复杂的互动关系,需要客观看待。舆论监督一方面能有效促进司法程序的公开透明,防止司法黑幕。在小洛西事件中,广泛的舆论关注推动了卫健委迅速介入调查并公布医疗过错,促使涉案科室整顿,相关责任人被免职,体现了舆论作为“无处不在的眼睛”的监督作用,为受害者家属寻求正义提供了外部支持。但舆论也存在干扰司法的潜在风险。舆论若缺乏理性,可能对司法独立构成挑战。比如情绪化的表达可能先入为主地形成“道德审判”,给法官造成心理压力,迫使裁判迎合民意而非法律。此外,舆论关注的选择性可能导致类似案件因关注度不同而产生不同判决,损害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和公正性。司法独立才是公正的基石,司法裁判的根本依据必须是法律和证据,而非民意倾向。因此,法院应依据专业的法律程序、尸检报告和医疗鉴定结论,独立作出裁决。唯有坚持司法独立,才能超越舆论的情绪波动,实现个案公正并维护法律的长远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