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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餐不是这么好吃的!”10个人聚餐消费1262元,结果 9 个人脚底抹油开溜

“霸王餐不是这么好吃的!”10个人聚餐消费1262元,结果 9 个人脚底抹油开溜,留下最后一人大喊:“不是我组的局,不想当冤大头!”那么,餐费究竟该谁来付?网友:把10个人吃饭的视频发出来,让大家都认识认识!没钱还出去吃饭,怎么好意思? 十人推杯换盏,席终人散之时,九人仿佛人间蒸发,独留一人在收银台前面对高额账单——这不是哪部荒诞现实主义电影的桥段,而是近日在江苏苏州真实上演的一出闹剧。 一场总价1262元的聚餐,平摊下来人均不过126元,区区百元出头,竟然让九位成年人玩起了“集体大逃亡”。更为讽刺的是,那个不幸“中奖”被留下的倒霉蛋,面对催账时竟然理直气壮地反问:“不是我组的局,凭什么让我当冤大头?”这究竟是道德底线的全面崩塌,还是这群人在集体装傻充愣? 回首查看当晚的监控录像,那画面之奇特,仿佛是从奇幻世界截取而来,其内容堪称能荣登“年度迷惑行为大赏”之列。从傍晚六点起,这十人围坐一桌,推杯换盏至深夜,席间谈笑风生,点菜时更是豪气干云,丝毫不见囊中羞涩的窘态。 然而,当结账的时刻逼近,这九个人仿佛接收到了某种神秘的撤退暗号。演技瞬间上线:有的借口内急要去洗手间,有的拿着手机假装出门接听重要电话,还有的佯装低头翻找钱包实则脚底抹油。 短短不到三分钟的时间里,原本喧闹的餐桌旁,就只剩下张先生一人呆若木鸡地伫立着。当服务员察觉不对劲将他拦下时,这位老兄急得在原地跳脚,满脸委屈地辩解:“我朋友说请客的,现在人呢?我也联系不上啊!” 面对这般无理的解释,餐馆老板当场就黑了脸,愤怒地质问道:“你们10个人一起点的菜,一起吃的饭,现在告诉我这是单人表演?”双方僵持不下,最终只能惊动警方前来调解。 经民警介入,张先生无奈写下一纸承诺书,还抵押了自己的身份证。他信誓旦旦地立下誓言,承诺会在次日18点前将款项悉数结清。可结果呢?到了第二天,他又变了一副嘴脸,振振有词地推脱:“朋友没给我转账,这钱我不能出,否则就成冤大头了。” 透过这场荒诞不经的闹剧,我们能真切洞悉到三条社会规则被无情践踏上的痕迹。生活的舞台从不缺乏这样的丑剧,而我们,绝不能在麻木中继续沉沦。首当其冲的便是法律的红线。我国《民法典》第520条有着白纸黑字的明确规定:共同消费即意味着共同担责。 即便你口口声声喊着“不是我组的局”,但只要你坐在了那张桌上,动了筷子,享用了服务,你就是不可推卸的债务人之一。餐馆完全有权利向这十人中的任何一位主张全部债权,至于被留下的人若是垫付了全款,事后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其他九人进行追偿。 其次被击碎的是社交常识。在成年人的社交场域中,AA制早已成为一种无需多言的默认契约。1262元的账单除以10,每人仅需承担126元,这甚至抵不上一顿丰盛外卖的价格。 九个大活人集体装穷逃单,这暴露的根本不是缺钱的窘境,而是缺德的本性。最后一条则是做人的底线:聚餐本该是联络感情的温情时刻,绝非设局坑害朋友的诈骗现场。 那九个人趁乱溜之大吉的背影,活脱脱像是电影里配合默契的惯犯团伙,只不过他们窃取的并非金银财宝,而是他人的信任以及餐馆经营者辛苦赚来的血汗钱。 令人心寒的是,类似的“逃单连续剧”正在全国各地的餐饮店内轮番上映,且花样百出。杭州曾发生过12人聚餐6人跑路的奇葩事,剩下的人在平摊费用后气得发朋友圈进行“人肉搜索”。 成都也曾有一对情侣,假装已经买单便大摇大摆走出店门,结果被老板追了两条街按倒在地。更有甚者,重庆某火锅店遭遇了职业逃单团伙,15个人狂吃3000多元,最后扔下一个“替死鬼”全员蒸发。 在这些案例中,逃单者自以为占了天大的便宜,实则亲手将自己钉在了耻辱柱上。一旦监控视频被曝光,他们不仅要遭受全网的口诛笔伐直至“社会性死亡”,若涉案金额较大,更可能触犯诈骗罪的刑法红线。 去年深圳便有一个极为典型的判例:8人恶意逃单2800元被餐馆起诉,法院最终雷霆判决8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公开道歉,其中两人因拒不执行判决,直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连高铁飞机都坐不了。 归根结底,这场闹剧真正令人感到恐惧的,从来不是那区区1262元的经济损失,而是规则崩塌后所引发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如果今天这九个人可以为了126块钱集体背信弃义,那么明天他们就敢为了更大的利益撕破脸皮、出卖良知。 当“占便宜”逐渐演变成一种习惯,当“当老赖”不再被视为羞耻,整个社会的信任成本将会呈指数级飙升。届时,餐馆将被迫推行“先付款后上菜”的冷硬制度,朋友聚会前或许得先签署一份严谨的“用餐协议”,甚至连老同学聚会都得提前收取押金才能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