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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信息因财务造假收厦门证监局行政处罚 公司及8名责任人合计被罚1800万元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920748,证券简称:路桥信息)于2026年1月1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1号)。因2023年、2024年存在通过签订虚假合同、虚构销售业务、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的违法行为,公司被处以600万元罚款,8名时任高管及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1200万元,其中时任董事长于征、时任董事兼总经理魏聪还被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经厦门证监局查明,路桥信息在2023年、2024年通过多种手段实施财务造假。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1583.60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6.66%;虚增利润1530.71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3.57%。2024年虚增营业收入2576.40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0.71%;虚增利润2245.93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03.50%,导致公司这两个年度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已于2025年9月29日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正。

厦门证监局指出,路桥信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于征、魏聪作为时任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部分虚构业务,知悉并放任财务造假,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黄育苹作为时任总会计师,未能确保财务会计真实反映业务实质,同样被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嘉鸿、郭伟、林海、王军学、邹榕等5人因组织或实施虚构业务、未勤勉尽责等行为,被认定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厦门证监局作出如下处罚决定:

当事人

时任职务

处罚措施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

于征

董事长

警告,处以350万元罚款,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魏聪

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警告,处以350万元罚款,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黄育苹

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

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

陈嘉鸿

营销中心副总经理、智慧停车事业部副总经理

警告,并处以175万元罚款

郭伟

副总经理

警告,并处以125万元罚款

林海

财务部经理

警告,并处以125万元罚款

王军学

营销中心事业部总经理助理

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邹榕

职工监事

警告,并处以75万元罚款

公告显示,上述违规事项未触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5.1条规定的涉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路桥信息表示,将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认真吸取经验教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核算,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均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