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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你说个事儿,听完估计你今天晚上都睡不着。 一个退伍老兵,自己开车在野地里玩,

我跟你说个事儿,听完估计你今天晚上都睡不着。 一个退伍老兵,自己开车在野地里玩,正准备煮碗泡面,一抬头,七八只狼,绿着眼,把他给围了。 换你你慌不慌? 老爷子当过兵,见过世面,但后背也全是冷汗。手都摸到工兵铲上了。 但他没动手,他死死盯着那只头狼。 最高,最壮,最凶的那只。 看着看着,他眼眶红了。 那头狼的左前腿上,有道月牙形的疤。 他想起来了,这是“黑风”。三年前,他在部队带的军犬,一次野外演习,走丢了。 全队找了一个月,都以为它早没了。 谁能想到,它不仅活着,还他妈在野外混成了狼王。 狼群越逼越近,獠牙都露出来了。 老兵脑子一片空白,什么战术技巧全忘了,就剩下一句刻在骨子里的肌肉记忆。 他扯开嗓子,用尽全身力气,对着那头狼王,吼了一声—— “归队!” 就这两个字。 时间都停了。 那头威风凛凛的狼王,前一秒还杀气腾腾,听到这声命令,猛地一哆嗦。 眼神里的凶狠瞬间就没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迷茫,是委屈。 它看着老兵,喉咙里发出呜咽声,跟个受了欺负的大狗一样。 老兵从车里拿出那件洗到发白的旧作训马甲,往身上一套。 黑风彻底疯了。它冲过来,不是扑咬,是拿头拼命地蹭他,那种失而复得的亲昵,跟三年前一模一样。 我看到这儿,真的一下子就破防了。 三年,从一条功勋军犬,到统领狼群的野地之王,它到底经历了什么?吃了多少苦? 可有些东西,是不会变的。 信仰、记忆、忠诚……这些东西,早就融进了血液里。 哪怕我已称王,你一声令下,我依然是你那个兵。 最后的结局,不是童话。 老兵没把它带走,它也没跟他回家。 它有它的王国要守护,他有他的生活要继续。 一人一“狼”,在夕阳下分食了一碗泡面。 老爷子上车,走了。后视镜里,那头狼王,就这么一直站着,站成一个点。 这可能才是最牛逼的重逢吧。 不是非要带你回去,而是看到你过得很好,我也就放心了。 各自安好,互为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