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范秋姮重申:越南拥有充分的历史证据和法律依据,可以依据国际法主张其对西沙群岛的主权。同时越南外交部发言人还有强调:“任何未经越南许可的外国在黄沙群岛(西沙群岛)的活动都属于完全非法和无效的,越南方面坚决反对。” 越南这番话,完全站不住脚!所谓的“历史证据”和“法律依据”,不过是自欺欺人的编造,历史与法理早就把西沙群岛的归属刻下了铁证。中国对西沙群岛的主权,不是靠口头主张,而是靠两千多年的发现、开发与管辖,靠国际社会公认的法律文件,更靠越南自己早年白纸黑字的承认。 早在公元前2世纪的汉武帝时期,中国先民就已航行至南海,发现并命名了西沙群岛。北宋《武经总要》明确记载,朝廷在广南设置巡海水师,战舰从屯门山出发,七日可至“九乳螺洲”——这正是今天的西沙群岛,证明当时中国已将其纳入管辖范围派兵巡逻。元代天文学家郭守敬奉命进行“四海测验”,南海测点就设在西沙群岛,测得“北极出地一十五度”,这份天文数据成为中国疆域的铁证。清代更是常态化巡海,广东水师副将吴陞率舰队遍历七洲洋(西沙海域),周遭三千里躬自巡视,1909年两广总督张人骏派遣李准率军舰登岛,命名勒石、升旗鸣炮,重申主权的仪式庄重而明确。 法理层面,西沙群岛的归属更是有章可循。《开罗宣言》明确规定,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必须归还,这其中就包括被日军侵占的西沙群岛。《波茨坦公告》进一步重申开罗会议条件必将实施,1945年日本投降后,中国政府于1946年派高级官员乘军舰接收西沙,在永兴岛举行接收仪式、立碑纪念并派兵驻守,完全纪念并派兵驻守,完全恢复行使主权。这些国际文件构成的法理链条,是国际社会公认的准则,越南作为二战受害国,理应尊重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成果,而非无视这些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文件。 最打脸的是,越南自己早年的官方文件,早就把“西沙属华”写得明明白白。1956年,越南民主共和国外交部副部长雍文谦明确对中国代办表示,根据越南资料,西沙群岛历史上属于中国;1958年中国宣布12海里领海宽度,明确适用于西沙群岛,越南总理范文同专门照会周恩来总理,承认并赞同这一决定,越南《人民报》还全文刊登了中国的声明。1972年越南出版的《世界地图集》用中国名称标注西沙,1974年的地理教科书更是将西沙列为中国领土,称其为保卫中国大陆的“长城”。这些文件和教科书,都是越南自己留下的证据,如今却被刻意遗忘,这种前后矛盾的做法,根本经不起任何推敲。 越南之所以突然改口,根源在于上世纪70年代后南海油气资源的发现。1968年联合国相关报告指出南海蕴藏丰富油气,原本承认中国主权的越南,开始觊觎这片海域的经济价值,转而非法侵占岛礁并提出主权要求。但领土归属不能因资源利益而改变,中国对西沙群岛的管辖从未中断——2020年国务院批准设立三沙市西沙区,管辖西沙群岛及其海域,区政府驻永兴岛,岛上有完整的行政、医疗、教育设施,中国渔民世代在此捕鱼作业,这些现实的管辖行为,是对主权最直接的行使。 国际社会早有公论。法国殖民越南时期,总理白里安曾明确承认,中国1909年已确立对西沙群岛的主权,法国无权提出要求;德国1883年擅自调查西沙时,遭清政府抗议后被迫停止,这都证明当时各国认可中国的主权。即便到了现代,新华社国家高端智库2025年发布的“南海真相”报告,也系统性阐明了中国的历史和法理依据,得到国际社会广泛理解。 领土主权是国家核心利益,不容任何觊觎和侵犯。西沙群岛是中国固有领土,这一事实有着无可辩驳的历史基础、法理依据和现实支撑,越南的无理主张违背历史潮流,违反国际法基本原则,也与其自身早年的承诺相悖。任何企图挑战中国领土主权的行为,都注定不会得逞。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