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一男子加入新加坡国籍后,并未主动注销我国国籍,此后,男子多次持新加坡护照入境,甚至还在国内长期生活、工作。最终,男子的行为还是被发现,最终被处以了拘留和罚款的处罚,同时也被注销了我国国籍,男子不服将警方告上法院,要求给自己重新恢复我国国籍。 章某早年留学新加坡时,他选择了入籍,那张放弃中国国籍的证明他签了字,却以为只要国内的户口本还在,身份证还能用,就还能维持着“中国人”的身份。 他确实这么做了十几年,把户口迁到深圳,用中国身份证考驾照、办港澳通行证,在深圳一家公司安稳工作领薪水。生活中方方面面用的都是中国公民的身份。但抽屉里那本新加坡护照,才是他出入国门的凭证。近十年间,他拿着这本护照申请中国签证,往返中新两国187次。这种双面生活看似便利,却埋下了隐患。 2020年2月,章某持Q2短期团聚签证入境深圳。签证到期后他没有离开,几个月后申请延期时,他名下的深圳户籍与他的外籍身份引起了注意。公安机关调查后,于2023年3月注销了他的深圳户籍,并认定其行为构成非法居留与非法就业,对他合并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 章某坚持认为自己长期在深圳生活,持有的也是中国证件,内心从未接受自己不是中国人。他不服处罚,先后申请行政复议并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指出,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一旦中国公民自愿加入外国国籍,便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这与是否主动注销国内户籍无关。章某长期使用新加坡护照办理中国签证并出入境的行为,本身就表明他认可自己的外籍身份。他在国内继续使用中国证件,只能说明其隐瞒了外籍身份,并不能反过来证明他还是中国公民。法院最终驳回了章某的诉讼请求。 不少人以为“户口没注销就等于还是中国人”,这是一个常见的误解。法律上是先有国籍,才有户口,一旦失去了中国国籍,户口本只是一个尚未及时处理的遗留手续。 选择成为哪国人,是个人自由,但选择了,就要坦然接受随之而来的身份和责任框架。既想享受外籍的便利,又想保留中国公民的权利,这种“两头占”的想法在法律面前是行不通的,也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