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军将领于学忠在重庆隐居时,先后在柏溪、回兴等地买了200多亩田地,分给黎树清等佃户耕种。佃户们都没有交押佃,秋收后来公馆向于学忠交租。于学忠说:“我不缺粮,拿点尝尝新就行,其余你们拿去卖,做点生意,妻室儿女也好过日子。” 黎树清当时捧着沉甸甸的稻穗,手都在抖。他打了半辈子长工,租过七八家地主的地,哪家不要交三五年的押佃,收成好了要按四六分租,遇上灾年不仅租子不能少,还得额外给地主家帮工抵债。那天他揣着准备好的大半麻袋新米去公馆,进门时腿都发颤,生怕这位前将军也按老规矩要租。没成想于学忠只从麻袋里抓了几把稻穗,在手里搓了搓,剥出米粒放进嘴里嚼了嚼,笑着说够了够了。黎树清愣在原地,半天没反应过来,直到管家送他出门,反复说“将军说了就这么定”,他才一路小跑回家,进门就对着妻儿大喊“遇上活菩萨了”。 于学忠这股体恤百姓的劲儿,不是一时兴起。1890年出生于山东蓬莱的他,打小就跟着父亲于文孚在军营长大,却从没沾染过军阀子弟的骄奢。父亲是清军将领,却常常告诫他“兵民本是一体,没有百姓的粮,哪有军队的饷”。后来他加入东北军,跟着张学良南征北战,亲眼见惯了战乱中百姓流离失所的惨状——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东北三省沦陷,他带着部队撤退时,看到路边饿死的难民、被炮火毁掉的农田,当场就对部下说“以后不管到哪,都不能亏了老百姓”。西安事变后,他受到排挤,不愿参与内战,才主动请求卸甲,带着家人隐居重庆。 隐居后的于学忠,生活过得比普通百姓还简朴。公馆里没有佣人,家务全靠妻子和女儿打理,他自己则穿着粗布长衫,每天要么在院子里种菜,要么去田埂上看佃户耕种。有一次黎树清家的稻田被水淹了,眼看收成要泡汤,于学忠踩着泥泞的田埂赶来,蹲在田里帮着排水,还从自己的积蓄里拿出钱,让黎树清买秧苗补种。事后黎树清要把补种的收成全交给于学忠,被他严词拒绝:“田是给你种的,收成全是你的,我帮你是应该的,哪能要你的粮。” 当时重庆周边的地主们,听说于学忠的做法都觉得不可思议。有个姓王的地主特意上门劝说,说“将军你买地就是为了收租,这么做岂不是亏大了”,于学忠只是淡淡回应:“我买地是怕这些田荒了,百姓没地种。我戎马一生,挣的军饷够养家了,哪能再从百姓手里抢饭吃。”这话传到佃户们耳朵里,大家心里更暖了。第二年开春,佃户们自发组织起来,把于学忠家的田埂修得整整齐齐,还在田边种上了果树,说“要让将军的田,收成一年比一年好”。 于学忠的体恤,不止体现在田租上。当时柏溪一带没有学校,孩子们只能跟着大人下地干活,他得知后,拿出自己的积蓄,在村里办了一所私塾,请了先生,让佃户们的孩子免费上学。黎树清的儿子黎小栓,就是在这所私塾里识的字,后来还考上了县里的中学。黎树清常对儿子说:“于将军是咱们家的恩人,你以后不管有多大出息,都不能忘了将军的好,不能忘了体恤百姓。” 这位曾手握重兵的东北军将领,一生经历过无数风雨,打过仗,受过排挤,却始终没丢了内心的善良和担当。他深知百姓的不易,明白“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即便卸甲归田,也用自己的方式守护着身边的百姓。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于学忠的所作所为,就像黑暗中的一束光,温暖了无数百姓的心。 真正的高尚,从来不是位高权重时的呼风唤雨,而是失意落魄时的坚守本心。于学忠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什么是“爱民如子”,什么是“家国情怀”。他的故事,不仅值得我们铭记,更值得我们学习——无论身处何种境遇,都要保持一颗体恤他人、善良正直的心。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