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篇文章甚是有趣,作者写的是《水浒传》中“雷横枷打白秀英”一节。作者依《宋刑统》之法律规定逐一分析雷横两次打人所应受到的惩罚。 雷横第一次把白秀英之父白玉乔打得“唇绽齿落”,后来被县令判“号令示众”,按《宋刑统》中有关规定县令判罚并无不当,甚至还有点偏向雷横。第二次因白秀英辱骂殴打雷横母亲,雷横一怒之下用枷打死了白秀英,按《宋刑统》雷横被判“杀人偿命”也并无不当。但作者最后指出“如果顺着小说读下去,却总有一种雷横被冤枉了的感觉。” 我感觉这正是施耐庵的高明之处,因为自古以来这世上就有一种委屈叫“公道屈”,在传统人情社会中,对雷横这样的基层执法者(都头),都存在一套“法外施恩”的潜规则,看在同僚情面上,可以回旋转圜;看在熟人关系上,可以上下打点。然而,这一切潜规则都因白秀英与县令的私人关系而失效了,所以才让人心生“冤屈”之感。 前几天网上沸沸扬扬的“申万期货年终奖”事件,为啥会出现“1:30”的巨大差距?那是因为在某些人的心里,如果没有这样的差距,就是“不公平”,就是受到了“委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