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8日,江西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廖某宇因交通肇事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被害人家属当庭表示强烈不满,并明确表示将提出抗诉。 为啥法院判“死缓”?“死缓”不是不偿命,而是“现在不杀,看你表现”。法院可能觉得肇事者没想故意杀人,或者事后有悔过、愿意赔钱,加上他可能也逃不掉、认了罪。法律上,这就算不必立即执行。 三条命没了,一个家庭瞬间毁了。对家属来说,判死刑都不能解恨,更别说缓两年。网上很多人也一样,觉得不判死刑就是不公,怀疑是不是肇事者有背景或者花钱买刑。这种心情,特别能理解。 法院判案,不能光看大家生气,得按法律条文来。 但这次争议这么大,说明判决没把道理讲透。法官得在判决书里说清楚:到底凭什么情节给出死缓?是赔钱了?还是态度好?这些依据得晾在太阳下,让大家看明白。不然,信任就没了。 大家愤怒,是因为大家都有家人,都怕这种横祸。这份愤怒是正当的,能推动法律更重视被害人的声音。 但法律不是解气的工具,它要冷静地衡量对错、生死。大家支持家属抗诉的权利,也要相信二审法院会重新审视。一个健康的法治社会,既要有惩罚,也要有说理的空间。 家属那句“告到死也要讨回公道”,是无数受害家庭的心声。 法律最终的答案,必须能安抚生者的伤痛,也能让所有人信服:作恶的,逃不掉;无辜的,不被辜负。 您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