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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一女子入住一家酒店后准备休息,谁知晚上的时候房门却突然被两名陌生男子

内蒙古赤峰,一女子入住一家酒店后准备休息,谁知晚上的时候房门却突然被两名陌生男子用房卡给刷开了,因为女子将安全锁锁上了,所以两男子并没有进入房间,事后女子联系了酒店,可酒店却说是女子没关好门,女子又提出赔偿2000元,却被酒店认为是狮子大开口,最终女子将酒店告上了法院,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酒店却反诉要求女子赔偿35万余元。 这件事发生在2025年6月12日晚上9点左右,王女士(化名)入住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的某酒店613房间,正准备休息时,房门突然被两名陌生男子用房卡刷开。其中一人甚至赤膊上身。幸好她挂了安全锁,男子才没能进入。 王女士立刻联系前台要求处理,酒店值班经理解释说是“酒店系统升级”导致616房间的房卡错误刷开了613房门。但事后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真实原因是前台员工未及时将旅客信息上传至公安旅店业管理系统。 酒店方面最初同意退还192元房费,但王女士认为酒店的处理态度存在不足,要求“一赔三”的赔偿。酒店员工曾以个人名义两次转账200元,都被王女士退回。 王女士表示酒店后来在网上发布声明,称她“狮子开大口要2000元赔偿”,还说她“既要还要又要”。她觉得自己的名誉受到了损害。 在法庭上,酒店不仅拒绝道歉,还反诉要求王女士删除相关网络内容、公开道歉,并索赔35万余元的“退单损失”。 2025年12月29日,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法院认为酒店服务存在瑕疵,但不存在欺诈行为,不支持“一赔三”。最终判决酒店退还王女士192元房费,支付补偿500元及律师费1000元,共计1692元。王女士要求酒店公开道歉的诉求未获支持。 王女士告诉记者,她对这个结果“有点失落”。而酒店方面则表示“无可奉告”。 酒店作为经营场所,保障客人安全是最基本的责任。消费者在维权时,合理的赔偿诉求应基于实际损失,而酒店作为服务方,主动承担责任、及时道歉,远比反诉更能挽回品牌形象。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