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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女友吵架飙车泄愤,撞死无辜的一家三口!一审法院判决:死缓!受害者母亲:“必

男子与女友吵架飙车泄愤,撞死无辜的一家三口!一审法院判决:死缓!受害者母亲:“必须死刑立即执行!这样的结果我不能接受!”网友:这都不立即死刑!简直是天理难容了! 2024年10月2日,江西景德镇,晚高峰的闹市区,限速40公里的主干道上,一辆轿车如脱缰野马般呼啸而过——时速129公里。 仅仅两秒,一家三口被撞飞:一对年轻夫妻,怀里还抱着刚出生358天的婴儿。 三条鲜活的生命,瞬间归零。 而这一切,竟起因于一场荒唐至极的争吵—— 20岁的廖某和女友在车里,为“鹦鹉什么时候开始学舌”吵了起来。一怒之下,他猛踩油门,在车流密集的城区飙车泄愤。 更令人发指的是,撞人后,廖某还抽烟、玩手机,甚至跟朋友调侃:“这小孩头还挺硬……” 事后调查显示,他的车速超限速3倍以上,早已不是“开快了点”的问题,而是彻底将公共道路变成了“死亡赛道”。 车辆制动距离失控、方向难以掌控,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构成了直接、广泛的致命威胁——这已不是普通交通事故,而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案发后,廖某及其家人试图“私了”: 父亲向死者母亲提出赔80万,“买断”三条人命,甚至大言不惭地说:“等我儿子出来,还能给你养老。” 受害者母亲胡女士当场崩溃:“80亿我都不要!我会要一个杀我儿子、儿媳和孙子的人给我养老?你是在侮辱我吗?”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检方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提起公诉。 2026年1月9日,景德镇中院一审判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法院认为,廖某虽未蓄意杀人,但明知节假日晚高峰车多人多,仍以极端危险方式驾驶,造成三人死亡,情节恶劣、后果极其严重。但鉴于他事发后有紧急避让动作(踩刹车、打方向),属于“间接故意”,且有自首情节,故未判立即执行死刑。 然而,这一判决,让受害者家属无法接受! 此事引发热议,有网友说,两死缓两年然后就无期。然后不断减刑,十多年就出来了,而受害者两个家庭都是独生子女。 也有网友说,看了当时的报道,现场极其惨不忍睹,凶手当时还笑,这样的败类就应该直接死刑,支持上诉,还死者一个公道。 还有网友说,通报很清楚了,事情发生时紧急避让了,所以才能免于一死。被告造成的后果虽然很严重,但积极抢救,投案自首情节,而且被告人与被害人没有矛盾,只是放任结果的发生,属于间接故意,判死缓很合理。 这起悲剧最刺痛人心的,不是车速有多快,而是人性有多冷。 为一句“鹦鹉几月学舌”就能在闹市飙到129码,撞死人后还能谈笑风生——这不是“一时冲动”,而是长期缺乏对生命最基本的敬畏。 而更荒诞的是,当三条命被碾碎成新闻标题时,加害者家庭竟试图用80万“买平安”,仿佛人命可以标价,正义可以打折。 法律讲“罪责刑相适应”,但公众要的不只是法律逻辑,更是道德底线的捍卫。 死缓或许符合程序正义,却狠狠撕裂了社会对“恶”的基本共识: 当一个人把公共道路当成情绪发泄场,把无辜路人当成泄愤道具,他的“间接故意”,与直接杀人又有多少本质区别?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飙车泄愤”并非孤例。 多少年轻人把豪车当玩具,把马路当赛道,以为出事最多赔钱了事? 可他们忘了:方向盘握在手里,不是特权,而是责任;速度越快,背负的生命就越重。 今天若因“有避让”“有自首”就轻纵此类行为,明天就会有更多人觉得——“只要不是亲手推人下楼,飙车撞死人也不用偿命。” 法律可以给机会,但社会不能失去对恶的痛感。否则,那被撞飞的,将不只是一个婴儿,而是整个时代对生命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