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女子怕冷,不想洗碗,就让老公买一台1600元的洗碗机。可老公说他们有两个孩子,还是租房住,水电费又高,根本承担不起,便不给买。女子偷偷买了回来,可老公得知后,偏要让她退货,没有给出任何理由。可女子偏不,说老公又不洗碗,自己又怕冷,整天带两个孩子都精疲力尽了,让洗碗机帮忙分担一下,缓解生活压力也没什么不对。老公看说服不了女子,便直接将客厅给砸了,还说不想过就别过了。 女子和老公是自由恋爱走到一起的,他们之间的感情相当深厚,很少因为琐事争吵。 婚后,一双儿女的到来,让这个小家庭充满了更多欢声笑语。女子觉得老公对自己好,又有担当,这份踏实感,让她满心欢喜地迎接每一个生活的新阶段。 日子一天天过去,随着孩子们渐渐长大,生活的开销也慢慢增加,但他们从来没有因此抱怨过,而是更加积极地工作、做事,只想把小日子过得更红火。 老公因此还去了外地上班,就想多挣一点钱,给家里更好的生活。而女子也甘心在老家带娃,即使两地分居,她也毫无怨言,就是想把这个家撑起来,过得热热闹闹的。 可是天气越来越冷,女子住的出租屋里没有暖气,她总感觉洗碗时水格外凉,洗一次就浑身不舒服。 平时洗孩子的衣服、裤子时,她都尽量烧水来洗,就怕天气冷落下什么病根。 加上接连照顾两个孩子,长期的辛劳让身体的元气恢复得比较慢,她就更不敢大意了。 可是洗碗有油污,即使用热水还是很难洗干净,并且既费时间又费煤气。 她就想,还不如买一台洗碗机。看起来价格贵一些,但是能省了烧水的时间,省了煤气费,还给自己分担了压力。 她便找老公说明情况,想让老公体谅一下自己,帮忙买一台洗碗机,还说自己看好了一台,价格是1600元。 老公一听,瞬间压力上头。他一个人打工要维持一家人的生活,还要赡养双方父母,已经是节衣缩食了,再也想不出任何可以增加收入的办法。 他特地劝女子:“要不我们不要买了?你看我们还是租房住,水电费又高,根本承担不起呀。” 他没有过多诉说自己工作的难处,只是直截了当地说,这件事对他来说确实有困难。 “别看只是1600元,但这却是压倒我的最后一根稻草呀!我整天都想着怎么节约省钱,供你们娘仨用,你不能这样铺张浪费吧?” 女子没有多说,反正老公给的钱还有结余,就悄悄把洗碗机买了回来。 老公和她通电话的时候,无意间发现了这台新买的洗碗机,瞬间火冒三丈:“你怎么不听劝呢?为什么就那么固执地要买回来?你想没想过我的难处?” 女子也很气愤:“你让我想你的难处,你为什么不想想我的难处呢?两个孩子的日常有多琐碎,你一点忙都帮不上,我就想让洗碗机帮我分担一点,怎么了?” 两人越说越上火,老公当天就赶了回来,直接把家里的客厅砸了,还说:“不过就算了,免得大家都难受。” 女子看着乱成一团的客厅,心中五味杂陈,可眼泪始终没有流出来。她心中对老公仅存的那一点好感,也彻底消失了。 她不明白,婚前自己也能挣钱,当时过得潇潇洒洒,也曾是父母的掌中宝。现在和老公结婚了,怎么就变成这样了?自己简直成了一个保姆,连最基本的需求都得不到满足。 网友们看到后也很揪心,纷纷表示这哪是感情的问题,分明是沟通的问题,也是金钱的问题。 如果有钱、经济宽裕,这1600元又算得了什么呢? 即使没有钱,只要懂得沟通,情商高一点,也不至于闹成这样的局面。 老公虽然工作压力大,但这并不是别人造成的。既然要撑起一个家,所谓的担当就该体现在行动上。不是只有他一个人压力大,天底下为生活奔波的人,压力大抵都差不多。 女子也是一样,虽然带两个孩子很累,但反过来说,两个孩子也给她带来了无尽的乐趣。不能因为为家庭付出了辛劳,就觉得自己有多大的功劳。孩子始终会喊她一声妈妈,这份甜蜜与责任,本就是生活的一部分,不能遇到事情就把责任都推给老公。 要是1600元的洗碗机老公承担不起,那她完全可以退而求其次,买一个简单一点、便宜一点的,不就可以了吗? 一、女子想买1600元的洗碗机,作为婚姻中共同财产的权利人,该诉求合理合法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双方有效。 洗碗机属家庭日常使用物品,女子使用共同财产购置,是合法行使财产处分权,诉求无法律瑕疵。 二、老公优先考量金钱成本本无错,但若家庭能承担该笔开支,不应过度计较,1600元换妻子舒心与家庭和睦,远胜争执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双方应相互体谅、照顾。 法律保障夫妻平等地位,老公在经济允许时忽视妻子合理需求,违背婚姻中相互体恤的原则。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待? 素材来源于中安在线2026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