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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九百控股股东回函:无应披露重大事项 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九百”)控股股东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8日就上海九百此前收到的《问询函》作出正式回函,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回函内容显示,控股股东明确表示,截止目前不存在涉及上海九百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同时,经向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问询,亦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此外,控股股东还在回函中声明,在上海九百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即2026年1月6日、1月7日及1月8日,其没有买卖上海九百股票的情形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