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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胜股份收到9.92亿元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无异议函

(2026年1月7日,上海)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973,证券简称:宝胜股份)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华夏-平安-宝胜股份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先进制造-科技创新)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标志着公司总额不超过9.92亿元的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计划取得重要进展。

公告显示,宝胜股份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申请发行总额不超过30亿元的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此次收到的无异议函是上述计划的重要实施步骤。

根据无异议函内容,华夏-平安-宝胜股份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先进制造-科技创新)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额不超过9.92亿元,该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平安证券作为计划管理人,需在有效期内按照报送文件完成发行,并在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后及时办理挂牌转让手续。

专项计划主要信息

具体内容

计划名称

华夏-平安-宝胜股份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先进制造-科技创新)

发行总额上限

9.92亿元

无异议函有效期

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

计划管理人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批机构

上海证券交易所

无异议函文号

上证函〔2026〕16号

宝胜股份表示,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无异议函的要求,及时办理本专项计划的相关事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次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的成功发行,将有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加速资金周转,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先进制造和科技创新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分析人士指出,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盘活应收账款,不仅能够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还能降低资产负债率,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此次专项计划的获批,也体现了资本市场对宝胜股份在先进制造领域业务发展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