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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铜仁,男子在熟人建议下,贷款买了543只羊,从河南运到贵州玉屏开始放养。谁知

贵州铜仁,男子在熟人建议下,贷款买了543只羊,从河南运到贵州玉屏开始放养。谁知,不到半年时间,羊的数量锐减,仅剩下120多只。男子瞬间懵了,赶紧展开调查,这才发现被熟人不断的偷梁换柱,掉包卖掉了。男子认为熟人分明就是盗窃,果断报警,谁知警方却认为双方只是经济纠纷,不予立案。报警惹怒了熟人,他将男子赶走并霸占了剩下的120多只羊。男子走投无路,再次报警,谁知,结果令他大失所望。 这世上最绝望的生意,大概就是明明是你出钱买的货,是你亲生儿子养的羊,最后羊被“合伙人”卖了数钱,你还得背上一身洗不清的债,外加一个“经济纠纷”的定论。 河南的顾某生现在就陷在这个死循环里。 这不仅仅是543只羊消失的故事,更像是一场关于信任、法律边界与基层营商环境的残酷实验。 把时间轴拉回这场噩梦的起点,核心是一场精心设计的“套利游戏”。 原本在北方并不值钱的“饲料羊”,只要拉到贵州的大山里跑上几个月,贴上“跑山羊”的标签,身价就能翻倍。这个看似完美的商业闭环,出自顾某生那个贵州老熟人刘某明之口。 生意场上的熟人滤镜最是致命,顾某生信了,不仅掏空了积蓄,还背上了银行贷款,分三次砸进去89.4万元购羊款。 但他怎么也没想到,所谓的“借地养羊”,从一开始就是刘某明设下的局,这里的山头长的不是吃不完的草,而是吃人的坑。 这种“吃人”的方式,极具隐蔽性。 顾某生的儿子虽说懂技术,在玉屏当地守着羊群,但他防不住刘某明的那手“偷梁换柱”。 刘某明太聪明了,他用“混养”作为掩护,先把自己的羊赶进顾家的羊圈,制造出双方深度合作的假象。 每当他要卖羊变现时,顺手牵走的却是顾某生的肥羊,再把自己那头不知哪里收来的劣质羊或者新羊填回去补数。这不是简单的偷,这是更高级的“资产置换”。 等这父子俩回过味来时,那500多只膘肥体壮的北方羊,已经在半年的时间里通过这种类似蚂蚁搬家的手法,被刘某明倒腾出去了大半。 羊群像冰块一样在阳光下消融,最后只剩下这120多只残兵败将。 这时候,刘某明才露出了獠牙,不仅不承认那是偷,反而恼羞成怒把顾某生的儿子赶出了养殖场,连最后这点剩下的活物也霸占了。 面对如此明目张胆的掠夺,法律的反应却让顾某生一家如坠冰窟。 按照常理,没有授权就私自变卖他人几十万的资产,且明显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即便是在《刑法》第264条的定义下,这秘密窃取的情节也该往盗窃罪上靠。 可在朱家场镇派出所的认定里,这成了一笔算不清的“糊涂账”。 因为没有白纸黑字的合作协议,因为双方有过“把羊混在一起”的事实行为,警方抓住了“合作关系”这个表象,将这起性质恶劣的资产侵吞案,定性为了轻飘飘的“经济纠纷”。 从去年10月顾某生从江苏千里奔袭报案,到通过12345热线倒逼立案,再到2025年1月收到那纸冷冰冰的《撤销案件决定书》,这几个月里,法律的门对他开了一条缝,又重重关上了。 即便涉案金额远超当地“数额巨大”的刑事门槛,只要披上“熟人”和“口头合作”的外衣,刑法的利剑似乎就失去了锋芒。 刘某明只轻飘飘承认欠了25万——也就是剩下那点羊的钱,对于消失的几百万资产,他两手一摊:去法院告我吧。 比羊丢了更讽刺的,是当地环境的“AB面”。在贵州省级层面上,“贵人服务”的口号喊得响亮,不少县市都在拼命优化营商环境,压缩审批时限,生怕企业不来。 但在顾某生的遭遇里,我们看到了硬币的另一面:基层的执法逻辑依然停留在“和稀泥”的阶段。 当媒体试图介入调查时,玉屏当地有关部门不是想着怎么解决问题,而是主动打电话“求关注求放过”。 甚至连实地探访的记者都发现,那个村子的地形植被多为灌木,压根就没有刘某明吹嘘的丰美草场,当地农户都说这地方不适合大规模养羊。 也就是说,这场投资从地点的选择开始,就是一个针对外地人的谎言,而后续执法机关的这种不作为,无疑是在为这个谎言“背书”。 如今,那个曾经把这笔生意当成全家翻身希望的顾某生,只能灰溜溜地回到河南老家。 家里新房的框架虽然搭好了,但就像这个破碎的发财梦一样,只有骨架,没有砖瓦,空洞地立在风里。 钱没了,债背着,妻子病倒在床,那消失的400多只羊成了他心头怎么也拔不掉的刺。 刘某明人去楼空,像是人间蒸发,而那张建议“走民事诉讼”的通知书,成了顾某生手里唯一的“说法”,虽然他心里清楚,面对一个连鬼影都找不到的老赖,赢了官司也不过是赢回一张废纸。 信源:扬子晚报2025-12-08 23:01·《扬子晚报》官方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