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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滕西远私藏两支手枪,民警让他上交,可他却说:“这两支枪,一支是粟裕大

1996年,滕西远私藏两支手枪,民警让他上交,可他却说:“这两支枪,一支是粟裕大将给我的,一支是开国中将给我的,你们要哪支?” 滕西远1925年出生于山东省莱芜市北山阳村一个贫苦农民家庭,那里山多地少,生活条件艰苦。他从小目睹日军入侵带来的破坏,村里房屋被烧,村民流离失所。受兄长影响,他13岁时离开家乡,加入莱东县大队,开始传递情报等工作。1940年,他参加鲁中军区部队,在杨家横战斗中表现出色,击毙日军军官,帮助部队取得胜利。廖容标司令奖励他一把驳壳枪,这成为他军旅生涯的起点。他携带这把枪继续抗日,执行侦察任务,破坏敌方补给。抗日战争期间,他多次立功,积累经验,转入华东野战军。1947年莱芜战役,他担任炮兵连长,指挥火炮打击国民党阵地。次年淮海战役,他率队突袭敌指挥部,摧毁通讯设备,粟裕大将亲自奖励另一把驳壳枪。他在渡江战役中也发挥作用,护卫部队渡河。1950年,他随志愿军入朝作战,在上甘岭阵地组织防御,反击敌军进攻。整个军旅生涯,他荣立一等功3次、二等功2次、三等功3次,负伤多次但坚持战斗。1953年回国后,他复员返回家乡,从事农业生产,过上平静生活。 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实施,全国加强枪支收缴工作,莱芜市公安局接到举报,一位老人家中藏枪。民警上门调查,发现老人滕西远持有两把驳壳枪和1982年解放军6202部队颁发的持枪证。证件显示,这些枪支经技术处理,撞针拆除,膛线磨平,无射击功能,仅作纪念。滕西远解释,第一把枪1940年来自廖容标,当时他在鲁中作战立功。第二把枪1948年来自粟裕,淮海战役后奖励。他拒绝上交,强调这些枪是个人战功见证。民警记录情况,拍照存档,上报局里核实。档案查证,他的军功记录属实,包括抗日、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的贡献。公安部门确认持枪证有效,枪支无危害。考虑到其特殊身份,允许继续保管。事件反映出枪支管理法在执行中对革命老兵的灵活处理,这些枪支承载历史意义,成为国家从战争到和平的象征。滕西远保留枪支后,继续日常维护,定期擦拭。 滕西远的军旅经历源于抗日战争初期,那时山东鲁中地区日军活动频繁,他15岁加入八路军,迅速适应战场环境。1940年杨家横战斗,他精准射击敌军官,扭转战局,获一等功和驳壳枪奖励。廖容标时任鲁中军区司令,后1955年授中将军衔。这把枪伴随他抗日全程,他用它压制敌哨兵,完成潜入任务。抗日胜利后,他转战解放战争,1947年南麻战斗,他孤胆深入敌后,摧毁炮兵阵地,再立一等功。1948年淮海战役,他领导小队突袭,缴获敌方物资,粟裕大将在庆功会上亲授第二把驳壳枪。粟裕当时是华东野战军副司令员,这把枪曾随粟裕多年。渡江战役中,他参与长江渡河行动,确保部队安全登陆。1950年抗美援朝,他作为副营长,在鸭绿江边集结,跨江作战。在上甘岭,他指挥士兵架设机枪,多次击退敌军。1951年至1953年,他领导穿插任务,绕过敌巡逻。回国后,他选择复员,回到莱芜务农,融入地方生活。 枪支管理法的背景是1996年全国禁枪行动,旨在维护社会治安,收缴非法枪械。莱芜警方在行动中处理多起案件,但滕西远情况特殊。他出示的持枪证由部队核发,证明枪支合法保管。民警查看枪支,发现已无杀伤力,仅剩收藏价值。局里联系军方,翻阅档案,确认他的参战记录和立功次数。报告显示,他从八路军到解放军,再到志愿军,贡献突出。公安领导讨论后,发放革命军人荣誉证书,进一步肯定其身份。允许保留枪支的决定基于历史贡献,避免一刀切。滕西远此后继续持有这些枪,作为个人纪念。他定期保养枪支,确保完好。事件在当地传开,邻居知情但无人再报。持枪证有效期长,他持枪超过70年,成为少数合法持枪的革命老兵。这些枪支见证国家历史变迁,从抗日到和平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