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现在一家人都住进来了!”近日,接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赵征打来的回访电话,张林(化名)感激地说。
这一刻的圆满,源于一场历时数月、涉及多方权益的司法执行创新实践——一套两次流拍、债权总额超2000万元的房产,通过南山法院引入的“带封带押过户”新机制,最终以1600万元的价格成功变现,不仅大幅度缩短了房产处置周期,还实现更大债权清偿比例,促进各方利益最大化。
时间回溯至2020年,吴敏(化名)因投资失败,欠下好友李易(化名)890万元借款,虽经调解达成还款协议,却迟迟未履行。2024年底,李易向南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赵征在清查资产时发现,吴敏名下唯一可供执行的房产早已被多家法院轮候查封,涉及另案三位债权人,债务总额预估高达2000万元。
更棘手的是,该房产此前已历经两次司法拍卖和一次变卖,均以流拍告终。若再次启动拍卖,不仅周期长且流拍风险高,债权人的权益也可能落空。“房产市场估值约1500万元,但多次流拍已显市场信心不足,如何破局成为关键。”赵征回忆道。
转机出现在房产即将重新上架拍卖前夕。
吴敏主动联系法院,称自己找到意向买家张林,张林愿以1600万元购入房产,但要求以“净产”方式交易,即解除查封后过户。
在传统的司法执行中,房产一旦被法院查封,被执行人不得擅自处置变现,当事人自行交易法拍房是一条全新的路径,其中涉及房产交易、债权分配、解封过户等种种难题,同时如何防控交易风险也无先例可循……
是继续按照司法拍卖程序进行,还是为最大限度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蹚出一条执行“新路径”?在执行局专业法官会议上,参会法官意见分歧很大,案件讨论一度陷入僵局。
“若按传统拍卖进行,周期至少6个月,且流拍后资产可能贬值。当事人自行交易若能规范监管,既可缩短处置时间,又能提升债权清偿比例。”南山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姚兵在会议上说。经反复论证,南山法院最终决定启动“被执行人自行处置”程序,并引入公证机关、不动产登记中心协同监管,以构建“带封带押过户”风险防控体系。
尽管方案已定,但四位债权人仍疑虑重重。
“房款如何公平分配?”“交易过程是否缺乏监督?”为了打消债权人的疑虑,赵征在两个月内密集致电债权人20余次,逐一解释资金分配方案及监管机制:购房款将由银行专项监管,法院按债权比例分配;公证机关对合同进行全程见证;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查封状态下办理过户登记。
通过赵征的释法说理,各方当事人的疑虑逐渐打消。最终,四位债权人均同意被执行人以1600万元的价格自行处置涉案房产,并在赵征的主持下与吴敏签订了和解协议,就案款清偿比例、申请解封房产等事宜达成一致。
南山法院迅速联合不动产登记中心、公证机关成立工作组,启动“带封带押过户”机制。
随后,吴敏和房屋买受人张林在深圳市罗湖区公证处和南山法院的见证下,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当场进行公证,购房款在扣除必要的执行费用后,全部用于清偿债务,各轮候查封债权人收到案款后,陆续向法院申请结案,法院正式解除了对涉案房产的查封。
过户当日,赵征陪同张林至登记中心办理手续,从解封到过户仅用半日。
“法官全程护航,心里踏实多了!”手捧崭新的房产证,张林感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