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二十七条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企业申请,研究决定对下列企业予以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特此公告。
附:注销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企业负责人
药品许可证号
二类器械备案凭证号
1
湖南心芝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太浮分店
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太浮镇衍嗣社区衍嗣组农村客运战旁
黄辉
湘CA736000165
湘临药监械经营备20190007号
临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