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区委书记、区长沈伯宏到会提请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周长军,区委副书记、副区长孙涛出席会议。
会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刘天为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王金林代理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在区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监誓下,新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江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和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要高质量做好专项规划编制,构建一个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衔接有序的现代化规划体系;要扎实有序推动规划落地见效,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确保在“十五五”时期,推动江都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实现GDP突破2000亿元的奋斗目标。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5年为民办实事情况及2026年度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方案的报告,并对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结果为满意。会议强调,要重源头,严把项目“入口关”,确保提交审议的项目基础扎实、精准惠民;重过程,强化实施“管控关”,建立健全高效推进机制和动态督查机制;重结果,压实成效“落地关”,真正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区人民。
会议还听取评议部分扬州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测评;表决通过了区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有关事项;提请讨论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顾明、孙明、钱正明、蒋伟出席会议。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冯旭枫,区法院院长郑磊、区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列席会议。
审核:朱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