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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通报28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涉辅酶Q10、红参等多品种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张雪)国家药监局1月6日发布2025年第47号通告,公布28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情况。此次检出涉及24家企业生产的多个品种,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立即暂停销售、召回并开展整改,同时依法对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根据公示,标示为辽宁中海康、江苏万邦生化等企业生产的辅酶Q10注射液,存在性状、不溶性微粒、可见异物等问题;标示为辰欣药业、华润双鹤利民药业生产的碳酸氢钠注射液,可见异物与pH值不符合规定;

标示为西藏昌都光宇利民药业生产的二十五味珊瑚丸中检出染色剂“808猩红”;

标示为浙江大德堂国药、湖南陶源中药饮片等企业生产的葛根,性状项目不符合规定;

标示为河北润华药业、吉林敖东世航药业等企业生产的红参(红参片),涉及农药残留、鉴别等项目不合格;

标示为安徽华天宝中药饮片、贵阳道生健康产业等企业生产的野菊花,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

国家药监局表示,将持续加大药品质量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消费者若发现疑似不合格药品,可通过12315等渠道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