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80,简称“金花股份”)于2026年1月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邢博越近期将其持有的580万股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用于相关企业经营需要。本次质押后,邢博越累计质押公司股份占其持股总数的比例已升至78.03%。
公告显示,邢博越本次质押的580万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12%,占公司总股本的1.55%。质权人为武汉知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质押起始日为2025年12月29日,到期日为2026年6月29日。该笔质押融资资金用途明确为“相关企业经营需要”,且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邢博越持有金花股份94,792,3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40%。本次质押完成后,其累计质押股份数量达到73,970,000股,占其个人持股总数的78.03%,占公司总股本的19.82%。具体质押明细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质押股数(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资金用途
邢博越5,800,0006.12%1.55%2025年12月29日2026年6月29日武汉知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企业经营需要
关于控股股东未来质押到期情况,公告指出,邢博越未来半年内(即截至2026年6月)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580万股,对应融资余额2300万元;未来一年内(即截至2026年12月)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6817万股,占其持股比例的71.92%,占公司总股本的18.26%,对应融资余额2.5亿元。
金花股份在公告中强调,控股股东邢博越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质押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公司表示,邢博越计划在质押到期后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按期归还融资,解除质押,目前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况,亦不存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若后续出现风险,邢博越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
此外,公告明确本次股权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或影响公司治理结构与独立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