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偷8件新衣称过年撑面子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另据两高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3千以上、3-10万以上、30-50万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4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本案中,女子多番盗窃来的8件衣物,总价值约为2万元,依法属于盗窃金额较大,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过,如果有知心大姐介入的话,搞不好可以不起诉。实务案例看一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