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霞资讯网

免费的奶就是不能给孩子喝! 上海,年薪四五十万的陈先生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从公司带

免费的奶就是不能给孩子喝! 上海,年薪四五十万的陈先生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从公司带回正规品牌免费奶,满心留给儿子补营养长身体,竟会引发一场家庭大战!他刚把牛奶放进冰箱,妻子就当场翻脸怒摔奶瓶:“你都不喝的免费货,凭啥给孩子喝?”陈先生又气又无奈,好好的一片好心,转眼就成了妻子口中“拿孩子健康当儿戏”的罪证! 陈先生在一公司任职,年薪近四五十万,公司福利丰厚,每月都会发放正规采购的品牌牛奶。 他自己不爱喝乳制品,一心想着把这份“好东西”留给儿子补充营养,既不浪费又能帮孩子长身体,没想到刚把牛奶放进冰箱,就和妻子刘女士爆发了激烈争吵。 看到陈先生拎回几箱牛奶,刘女士当场皱起眉头,语气里满是不满:“你自己都不喝的东西,拿回家干嘛?” 陈先生急忙解释:“这是公司发的福利奶,一盒要十几块呢,是正规品牌!我不爱喝乳制品,留给孩子喝正好能长身体,多好的事。” 可刘女士根本不买账,反而越说越激动:“你都不喝的免费奶,能有什么好质量?万一孩子喝了不舒服怎么办?你这是拿孩子的健康当儿戏!” 话音刚落,她就拿起一瓶牛奶往地上狠狠一摔,纸盒破裂,牛奶瞬间洒了一地。 陈先生又气又无奈,提高音量反驳:“我年薪几十万,能让孩子喝劣质品吗?这奶是公司正规采购的,我只是单纯不爱喝,才想着留给孩子,你怎么就不能理解我的好心?” 刘女士却振振有词:“免费的东西终究不靠谱!真为孩子好,就去超市买专门的儿童牛奶,别拿你不要的破烂糊弄孩子!” 两人为此吵得不可开交,陈先生觉得自己一片好心被当成驴肝肺,明明是想把好东西留给孩子,却被说成“不负责任”; 刘女士则坚信“自己不喝的东西肯定不好”,认定丈夫是为了省钱才拿免费奶给孩子凑数,完全不顾及孩子的健康。 网友们看后议论纷纷,有人站陈先生:“年薪几十万不至于抠门,就是单纯想把福利留给孩子,妻子有点过度敏感了”; 也有人挺刘女士:“母亲担心孩子饮食安全很正常,免费奶的来源和质量,确实需要多留个心眼”。 一、公司福利奶符合安全标准,父亲给孩子饮用合法合理 《食品安全法》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公司发放的福利奶需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应当符合标准,不得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陈先生带回的牛奶若在保质期内、符合安全标准,给适龄孩子饮用的行为完全合法,其“自己不喝留给孩子”的做法属于个人饮食偏好,并非判断牛奶质量的依据,刘女士以“免费”“丈夫不喝”为由拒绝并摔毁牛奶,并无法律依据。 二、父母对孩子饮食的分歧,需基于科学与沟通而非主观臆断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父母有保护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的权利和义务。 夫妻双方的核心诉求都是为了孩子好,无法律上的对错之分,但需理性沟通:刘女士无需过度放大“免费”和“丈夫不喝”的标签风险,可先核查牛奶的生产日期、配料表等信息; 陈先生也应理解妻子的顾虑,主动提供牛奶的相关信息,而非单纯以“好心”为由忽视沟通,毕竟孩子的饮食安全需要夫妻双方达成共识。 大家觉得刘女士的担心是多余的,还是陈先生的做法欠妥呢?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待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素材来源于:乡村频道2026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