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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称回家看奶奶最后一面 公司不批丧假倒逼离职 公司法人:上班摸鱼 害群之马 “

女子称回家看奶奶最后一面 公司不批丧假倒逼离职 公司法人:上班摸鱼 害群之马 “谁规定她奶奶去世就有丧假的?” 公司法人代表林先生: 她这样天天上班摸鱼的 当天她坐上了回家的高铁 然而在车上她收到了人事的消息 总公司法人不批准,她只能自己离职 才可以回家 李女士委屈地回复不请假回来上班 可以吗,人事也说不行 回来了要么自己离职,要么公司开除 高铁上的广播还在播报前方到站信息,李女士攥着手机的手指泛白,屏幕上人事的消息像一块冰,瞬间浇灭了她赶回家的急切。眼泪没忍住砸在手机屏上,她赶紧抹了把脸,盯着窗外飞速倒退的风景,脑子里全是奶奶躺在病床上的模样。从小她就是奶奶带大的,爸妈在外打工,是奶奶的蒲扇摇走了夏夜的闷热,是奶奶的粗布衣裳裹住了冬日的寒冷,现在奶奶弥留之际,她只想见最后一面,这点心愿怎么就成了奢望? 李女士不是没按流程请假,前一天接到老家亲戚的电话,说奶奶快不行了,她立刻找人事提交申请,还附上了亲戚发来的奶奶病危的照片。她甚至主动提出,回来后可以加班补工时,可人事只说要等总公司法人林先生审批。她以为再急的事,“见亲人最后一面”这几个字总能换来一丝通融,没想到等来的却是“要么离职,要么开除”的 ultimatum。 林先生口中的“上班摸鱼”,李女士觉得无比荒谬。她入职两年,从没迟到早退,上个月部门业绩评比她还拿了三等奖,加班整理的报表被领导在会上表扬过。就算退一步说,就算员工真有工作疏漏,也不该在这种时候用“害群之马”的标签去否定一个人的全部,更何况是用亲人的生死当筹码。 很多人可能会问,奶奶去世到底有没有法定丧假?根据现行规定,国家层面的丧假确实只覆盖父母、配偶、子女这些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并未被明确纳入。但这绝不意味着公司可以直接拒绝,人社部早就明确表示,正在研究扩大丧假的亲属覆盖范围,不少地方也已经出台了更人性化的政策,上海、湖南等地的规定里,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祖辈去世的员工假期。退一万步说,就算不能按丧假算,李女士申请事假合情合理,法律赋予企业用工管理权,但这种权力的行使必须遵循善意和合理原则,不能机械到罔顾人伦。 上海就曾有过类似案例,员工王文正因父亲病危请假未获审批,中途父亲去世便留在老家处理后事,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最终被法院判定为违法解除,还需支付赔偿金。李女士的情况与之相似,亲人病危急于回家探望,本身就是符合公序良俗的合理诉求,公司非但不体谅,反而直接给出“离职或开除”的二选一,既违背了道德底线,也触碰了法律的边界。 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林先生的态度,“谁规定她奶奶去世就有丧假的?”这句话暴露的不仅是法律知识的匮乏,更是对员工情感的漠视。企业追求效益无可厚非,但员工不是没有感情的生产工具,而是有血有肉、有家庭羁绊的人。一个连员工至亲离世都不愿通融的公司,再怎么强调“团队精神”“企业文化”,都显得空洞又虚伪。 现实中,像李女士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不少网友都曾吐槽过“祖辈去世请不到丧假”的困境。专家早就呼吁,丧假制度需要与时俱进,不仅要扩大亲属覆盖范围,更要让企业明白,人文关怀不是成本,而是凝聚人心的纽带。当员工感受到公司的温度,才会真正为企业着想;反之,一味压榨、冷漠对待,只会让更多人寒心,最终损害的还是企业自身的长远发展。 李女士最终还是选择了离职,她不想因为一份工作,留下终身遗憾。她的遭遇戳中了很多人的心,因为我们都明白,有些告别一旦错过,就再也没有弥补的机会。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而企业的文明程度,恰恰体现在底线之上的温度。希望李女士的经历能给更多企业敲响警钟,规章制度之外,多一份体谅,多一份共情,这才是企业该有的样子。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