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男子不满物业服务,几年不交物业费,欠了1万多,一天,男子出去扔垃圾,被几名保安喊话交物业费,男子没理会,等他回来发现他扔的垃圾,又被放在家门口,男子气到报警,不料次日,男子又发现自家垃圾和别人家垃圾被堆在家的大门口,男子认为是物业在挑衅,激化矛盾,而男子妻子却说:物业人员不让我用公共电梯、公共过道,还说我白嫖,我才怼他,我就白嫖怎么了?物业给出3点回应,网友站队物业:不交物业费,凭啥免费享受服务? 陈先生家住杭州某小区,两年前小区换了一家物业公司,他说物业当时承诺“外立面清洗”每年一次,可是,一直却没有做。 陈先生一看窗户很脏,心里就堵的慌,而且,当时物业承诺自行车下地库有阳光雨棚,结果也没有做。 另外,物业当时承诺有大概十几个保安维护小区安全,然而晚上值班不到几个人。 就这样,陈先生对此非常不满意,他觉得物业服务不到位,这几年他就没有缴纳物业费,几年下来,一共有1万多块钱。 期间,物业也派人上门催缴过,陈先生都一一拒绝了。 一直拖到了2025年12月26号,晚上九点半之前,陈先生收拾完厨房,把家里的生活垃圾收了一下拿去扔,顺道散散步。 下楼时,他看到那块坐了几个保安冲他喊:“大哥,你的物业费赶紧交一下。” 当时,陈先生也未理会,扔完垃圾,就溜达去了。 等他转了一圈回来,家门口的一幕给他惊呆了,他刚刚扔的垃圾堆在门口那里…… 陈先生一想刚才遇到那个几个保安,一想垃圾放在门口,心里也猜到了八九分,气的他直接报了警。 当晚,民警来了,物业工作人员承认就是他们放的垃圾。 之后,民警对双方进行了调解。 原以为这事就拉倒了,谁曾想,第二天下午5点多,陈先生又发现自家垃圾和别人家的垃圾堆在了自家的大门口。 陈先生火冒三丈,他立马认为就是物业干的,这简直侮辱人,而且,垃圾也不知道哪里来的。 更让陈先生夫妻俩崩溃的是,第三天,物业又把不知从哪拿的垃圾,还是卫生间的垃圾,扔在了陈先生家大门口。 陈先生怒不可遏,找了记者,当记者来到他家时,那两袋垃圾还在他家门口呢。 陈先生妻子说,物业扔垃圾就是在激怒他们,还有挑衅、侮辱的成分。 而且,她还说当时和物业对于物业费一事已经协商好了,物业早就说走司法程序,她和陈先生也同意,到时候怎么判就怎么执行,再说我们从来没说不付钱。 陈先生的妻子一说起这事,心里还是有些气愤,因为,物业人员不让他们在公共区道放东西,不让走,公共电梯也不让坐,自己被气的饭都吃不下了。 而物业方面也有自己的理由,他们解释说: 第一,对于陈先生所说外立面清洗一事。 物业表示:当时对小区整改,所有项目都和业主商讨确认过再实施,外立面清洗也是经过商讨后,替换成了非机动车库防滑道改造和园区监控维修。 第二,陈先生说小区配置保安人员少。 物业回应:合同约定配置保安18人,而实际岗位也是满编。 第三,关于陈先生所欠物业费。 物业表示,从2023年9月年至今,陈先生合计欠费11005.8元。物业多次催缴,包括上门又好沟通,微信、电话等方式,都被拒绝。 而且,陈先生夫妻多次在公共场合表示“要白嫖物业服务”,对物业工作人员人身攻击,在派出所调解后,仍然拒绝交物业费,同时把垃圾丢在楼道公共区域等,所以,物业人员用了欠妥的方式。 对于白嫖物业服务,陈先生妻子解释说:是物业人员一直说自己白嫖物业服务,不让我用公共电梯,公共过道,说那是他们维护的,还说我白嫖,买的起房,交不起物业费。所以,我怼回去说,我就白嫖怎么了。 这件事的争论焦点是,陈先生对物业服务不满意拒绝缴纳物业费,他用这种极端方式来表达不满,真的占理吗? 而物业在与陈先生沟通不畅后,也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对待,这种做法真的能解决问题吗? 首先,物业的做法确实欠妥。 物业应通过书面催缴、协商、发送律师函或提起诉讼等合法方式追讨物业费。 本案中,物业虽曾表示要走司法程序,但实际采取的“扔垃圾”行为明显超出法律边界。 《民法典》第944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陈先生作为小区业主,因为不满物业服务,拒绝缴纳物业费,也存在过错。 如果物业已经按照约定和规定提供了服务,陈先生就应当支付物业费。 但物业催缴物业费应当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比如先进行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业主仍不支付的,可以通过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法律手段来解决。 另根据法律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也就是说,物业多次催收无果,可以起诉陈先生要求其缴纳物业费,但物业扔垃圾催缴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最终,物业方表示,已经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后续会继续和业主沟通,妥善解决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