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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谱:“非本人签字,无权合葬?”近日,一位行动不便的老母亲因委托亲属代签合墓合同

离谱:“非本人签字,无权合葬?”近日,一位行动不便的老母亲因委托亲属代签合墓合同,被陵园以“非原经办人”为由拒绝其与女儿合葬的请求。尽管她持有付款凭证,园方仍坚持内部规定。 法院审理认为,老人委托代签是其真实意愿,合同合法有效。她作为逝者母亲,是实质权利人。陵园以内部规则限制其实现合葬的基本权利,违背了合同初衷,更与社会公序良俗(即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相悖。最终,法院判决确认老人享有该合墓使用权,陵园随后主动上门办理了变更。 此事提醒公众,处理类似重要身后事宜时,尽量本人签署文件。若需代办,应保留好书面委托凭证及付款记录,以防未来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法律在刚性之外,亦守护着人伦温情。新遗嘱形式 共同遗嘱 合葬之谜 共同遗嘱 夫妻共同立遗嘱 合葬文化 合葬墓 合葬墓地 双人合葬墓 合墓合同 合葬纪念 家庭合葬墓 老人合葬 墓地合同 合葬陵 合墓定制 公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