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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证运输烟花爆竹被亳州警方处罚

大皖新闻讯2026年1月1日,亳州男子李某因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025年12月31日17时许,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颜集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日常巡逻。当巡逻至颜集镇李集村一施工工地附近时,一辆厢式货车形迹可疑,引起民警注意,随即上前进行盘查。打开车厢,民警发现整个车厢内堆满了烟花爆竹,经现场清点,总量达200余件。面对询问,驾驶员李某无法出示公安机关核发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据李某交代,这批烟花爆竹是其私自购进,本打算在自家商店销售。

警方提醒: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运输、储存、销售均需取得相关合法资质,并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非法运输、存储、销售烟花爆竹不仅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更是违法行为。

大皖新闻记者张洪金